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1000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稳定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8.指导乡(镇、街道)政法综治维稳的工作。
9.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密防控社会矛盾风险。组织完成11件省级督办、16件市级领导包案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17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的专项治理。对112件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备案,发出预警通知11份。
2.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重新划分综治网格882个整合明确网格员918名,大力推进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摸排线索26条,打掉涉恶团伙3个,侦破涉恶案件12起。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力加强命案防控和侦破工作。深入组织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破毒品案件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名,缴获各类毒品131.924千克,继续加强打零收戒工作和社康社戒工作。组织积极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临翔建设进程。大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法治教育活动。指导区级政法各部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对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打击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治理执行难工作。
3.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召开了政法部门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临翔跨越发展誓师大会,对全区政法部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誓师。认真履行挂钩部门责任,帮助制定发展规划,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抽调精干力量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年内,30多次组织召开挂钩村、组的党员群众会议,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进行感恩教育,开展技能培训,做好贫困群众教育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研,逐户了解基本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帮助找准突出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增收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挂钩农户安居房建设全部完工,指导成立了坚果、茶叶等7个合作社,带动了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促进挂钩村产业发展。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开展了保障施工秩序、联系慰问部队、服务民营企业、挂钩重大项目、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和提升人居环境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区委610办、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依法治区办与区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2.临沧市临翔区法学会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由临翔区委政法委代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5945504.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9471.94元,占总收入的96.37%,与上年4824286.88元对比增加905185.06 元,增长18.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216032.41元,占总收入的3.63%,与上年222630.47元对比减少6598.06元,下降2.96%。收入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长原因,2018年度财政
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比2017年增加25864.1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提高),项目支出拨款收入比2017年增加879320.94元(增加司法救助补助经费、扫黑除恶经费、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二是减少的原因,其他收入2018年比2017年减少6598.06元(省、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项目经费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支出合计5051727.49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271.59元,占总支出的65.90%,与上年3354286.88元对比减少25015.29元,下降0.75%;项目支出1722455.90元,占总支出的34.10%,与上年2107332.11元对比减少384876.21元,下降18.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单位2018年度总支出5051727.49元与上年度总支出5461618.99对比减少409891.50元,下降7.50%。一是因为2018年基本支出比2017年减少25015.29元,下降0.75%(日常公用经费年末有结转和结余情况);二是因为2018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384876.21元,下降18.26%(2018年项目中平安创建考核工作还未结束,治安防控体系正在建设中,百县千乡万村无邪教示范创建工程正在建设中,扫黑除恶工作正在开展,司法救助补助案件正在审核中)。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9271.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15.29元,下降0.7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94979.50元(基本工资760299.50元、津贴补贴1349841.00元、奖金45741.00元、绩效工资435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693.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79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9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012.20元、住房公积金185805.00元、生活补助300.00元、奖励金48029.00元)占基本支出的86.96%;人员经费人均支出数为136819.0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4292.09元(办公费133964.43元、邮电费4594.99元、差旅费27340.10元、会议费1680.00元、公务接待费13529.00元、劳务费33232.00元、委托业务费27200.00元、工会经费28769.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32.39元、其他交通费用1417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04%,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数为27143.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2455.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876.21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中平安创建考核工作还未结束,治安防控体系正在建设中,百县千乡万村无邪教示范创建工程正在建设中,扫黑除恶工作正在开展,司法救助补助案件还在审核中。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支出241675.14元、印刷费支出92870.00元、邮电费支出1527.65元、差旅费支出20429.00元、维修(护)费支出3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22.00元、劳务费支出12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86213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8.11元、生活补助支出327000.00元(司法救助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支出152270.00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开展救助保险费用)、办公设备购置29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012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2%。与上年5035559.48元对比减少235437.63元,下降4.68%,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8年基本支出比2017年减少25015.29元,下降0.75%(日常公用经费年末有结转的情况);二是因为2018年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384876.21元,下降18.26%(2018年项目中平安创建考核工作还未结束,治安防控体系正在建设中,百县千乡万村无邪教示范创建工程正在建设中,扫黑除恶工作正在开展,司法救助补助案件正在审核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533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1%,比上年同期下降7.74%。主要用于:
(1)2016301行政运行2701481.27元,其中:基本工资760299.50元、津贴补贴1349841.00元、奖金45741.00元、绩效工资4356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18.68.00元、办公费133964.43元、邮电费4594.99元、差旅费27340.10元、会议费1680.00元、公务接待费13529.00元、劳务费33232.00元、委托业务费27200.00元、工会经费28769.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32.39元、其他交通费用14175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和租车费)、奖励金48029.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00.00元;
(2)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95850.26元,其中:办公费15929.50元、印刷费92870.00元、邮电费1527.65元、差旅费20429.00元、维修(护)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2522.00元、委托业务费81413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8.11元、医疗费补助12761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9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400.00元;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00.00元(委托业务费);
2. 204类公共安全支出32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比上年同期增长16.79%。主要用于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救助委托业务费;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3287.32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比上年同期下降41.80%。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4693.80元;
(2)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
(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3.52元。
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6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比上年同期增长57.41%。主要用于: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107914.00元;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996.00元;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900.00元;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8.00元。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858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91.50元,完成预算的8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40.50元,完成预算的8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51.00元,完成预算的89.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23.62元,下降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19.62元,下降1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元,下降0.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加强公务员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40.50元,占57.75%;公务接待费支出16051.00元,占42.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0人,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40.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辆2辆,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40.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4%,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治安防控体系正在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51.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2%。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0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2%,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综治维稳考核组来我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292.0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6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同期608489.44元减少174197.3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3964.43元、邮电费4594.99元、差旅费27340.10元、会议费1680.00元、公务接待费13529.00元、劳务费33232.00元、委托业务费27200.00元、工会经费28769.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32.39元、其他交通费用1417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2161487.73元,其中,流动资产1539523.73元,固定资产62196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6607.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78.00元(新增17620.00元、报废246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246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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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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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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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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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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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61487.73 |
1539523.73 |
621964.00 |
6219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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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7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计1722455.9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41675.14元、印刷费支出92870.00元、邮电费支出1527.65元、差旅费支出20429.00元、维修(护)费支出3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22.00元、劳务费支出12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86213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8.11元、生活补助支出327000.00元(司法救助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支出152270.00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开展救助保险费用)、办公设备购置292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400.00元。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2018年指标完成9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率达90%以上,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指标预计完成计划100%,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计划、执行绩效指标、完成质较好。
4.项目效率性完成2018年12月止。
5.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综治工作经费是政法委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能的最大保障,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调查研究,解决了政法工作的难点,确定了政法工作的重点,切实把经费用在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盼。2018年部门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管理经验。区委政法委机关建立健全《收支管理》《预算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资金收支、资产采购、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达到效率、及时的要求。
2.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由于受经济不发展,经费不足的影响,项目经费仅能解决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的部分问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结算绩效评价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附表10-14因涉密不公开。
2.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结算绩效评价表》中涉及的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因项目还未实施完成,所以附表10-14项目支出无公开数据。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