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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索引号
czj22/118-00028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0-30
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稳定工作。

  5.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8.指导乡(镇、街道)政法综治维稳的工作。

  9.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领导重视,强化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我区安保维稳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议、4次信访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对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

  2.完善机制,排查矛盾纠纷。一是落实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区级每月1次,">乡级每月2次、村级每周1次开展排查。二是落实专项排查工作机制,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集中开展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及时获取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三是落实“敏感期”排查工作机制,重要时段和重大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会战,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敏感期、重要节点的社会稳定。

  3.多措并举,妥善化解问题。一是坚持对重大矛盾纠纷开门接访、对信访积案主动约访、对热难点隐患带案下访,2017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2123批7233人,梳理案件1906件,化解1594件;下访15265人次,走访群众11724人次。二是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区10个乡(镇、街道)、102个村(居)委会全部建立调委会,建有5个村民小组(党小组)调解工作站和3个以个人名字命名调解工作室。2017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987件,调解成功4702件,成功率为97.43%。三是在13个重点领域组建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下访排查化解各领域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劳资、医疗、土地房屋征收等领域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抓住关键,强化源头预防。制定出台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把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谁评估”的原则,对106件重大事项进行了评估,分析了存在风险,提出了维稳工作措施,有效减少了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不稳定隐患。

  5. 全力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宣传平安建设。一是加强平安单位创建主体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综治委(办)、综治中心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八有”目标。二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继续完善“四级联创、三级评审、分级命名”的纵向平安创建模式,深化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三是深化行业系统平安创建。开展了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文化市场、平安边界、平安旅游、平安林区、平安小区、平安交通、平安市场、平安库区、平安(">非煤)矿山、平安网络、平安寄递、平安物流等15个行业系统的平安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并协助网格员、综治员、调解员、社区民警和治保组织、调解组织落实入户巡查制度,采取会议、电视、手机报、微信、标语、发放资料等宣传措施,大力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宣传,2017年,开展大下访3700人次,走访群众46000余户,在全区营造了平安创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6.全面提升治安防控能力。一是强化巡逻防控工作,因地制宜设置网格化">巡区和查控点位,优化防控力量布局,根据社会治安及维稳形势,将街面巡逻防控等级设置为一级(常规型)、二级(叠加型)、三级(强化型),在城区新建了3个治安亭,划定了1分钟、3分钟、5分钟处置区域,配足民警、辅警及所需装备,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要点,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控制,果断处置,加强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群防群治工作,提高街面见警率,最大限度震慑违法犯罪。组建了群防群治队伍2880人,其中:专职575人,兼职2305人。二是加强视频监控网建设,在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一期、二区建设的基层上,扎实推进防恐维稳视频监控网建设,今年共完成了1080个视频监控摄像头,整合社会监控资源300多个,全区共建成视频监控摄像头3100多个,通过利用城市视频监控、出入城卡口抓拍系统破获各类案件40余起,挽回群众财产损失600余万元。

  7.深入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招聘了38名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在城区4个派出所和乡下3个片区成立禁毒中队,继续开展“">无毒社区”、“">无毒单位”创建,建成了禁毒防艾预防教育基地,先后组织21个单位学校共2800余人进行参观学习,启动了涉毒特殊人员收押收治场所建设。将打零">收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吸毒、零星贩毒问题突出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

  8.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部署。在充分学习、广泛调研、深入讨论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指导区法院、区检察院稳步推进各项改革部署。区检察院突出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和明确员额制检察官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制定形成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大部制改革措施,将原有的18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大局,减少中间环节,加强人员调配,把优势力量集中到办案上。区法院组建了以主审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8支审判团队,明确权力清单,明晰工作职责,制定了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法官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等制度,从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干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额法官晋升法官等级、退出法官员额的重要依据。

  9.切实推进司法公开。全区政法部门大力实施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及巡回法庭审理工作,积极推行“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司法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

  10.督促依法履职。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对政法部门实行严格监督,敢抓敢管、会抓">会管、善抓善管,促进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政法各部门做好对重大疑难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打击查处工作。

  1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180个单位7094人参加了在线普法学习和无纸化考试,参考率达97.95%,合格率97.4%。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6期472人,开办各类人群培训班21场次12350人,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讲座50场受教育师生40532人次。发放中小学生普法教育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和规范秩序维护稳定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67000余份。

  12.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深化学习研讨、开展学习宣讲、创新学习方式,继续扎实抓好党员干警的对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从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警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3.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区政法各部门按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了集中整治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相关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条">一条对照检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落实。

  14.以精准扶贫为重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区委政法委认真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全区政法各部门先后30余次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及挂钩农户家中,开展调研走访、政策宣传、感恩教育和慰问等帮扶工作,支持挂钩村工作经费帮助改善办公条件以及修复产业道路、村组道路等困难问题,">并因户施策,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增收措施。二是扎实组织开展了">亚微节、边交会以及重要会议、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两违整治、两河治理、提升人居环境、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区委610办、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依法治">区办与区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2.临沧市临翔区法学会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由区委政法委代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委政法委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504691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4286.88元,占总收入的95.5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2630.47元,占总收入的4.4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531462.21 元,上升11.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4824286.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1171.76 元,上升19.3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临翔区2017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政策;二是临翔区2017年度调整政法津贴补。其他收入222630.4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709.55元,下降52.87%,减少主要原因是省、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项目经费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5461618.99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286.88元,占总支出的61.42%;项目支出2107332.11元,占总支出的38.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1020579.57 元,上升22.9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临翔区2017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政策;二是临翔区2017年度调整政法津贴补;三是跨年度实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委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4286.88元。与上年对比增1223781.76 元, 上升57.44%。增加主要原因是临翔区2017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政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委政法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7332.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202.19元, 下降8.79%。减少主要原因是省、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项目经费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司法救助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24286.88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59%。与上年对比增加781171.76元,上升19.3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临翔区2017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政策;二是临翔区2017年度调整政法津贴补。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555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与上年对比增加984032.96 元,上升24.2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临翔区2017年度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整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政策;二是临翔区2017年度调整政法津贴补;三是跨年度实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800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9689.44元,主要反映支付工会经费;“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000.00元,主要反映支付办公费和委托业务费;“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387092.50元,主要反映支付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71272.60元,主要反映支付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947.00元,主要反映支付奖金和住房公积金。

  2. 公共安全(类)支出2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0000.00元,主要反映支付司法救助委托业务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74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400.00元,主要反映支付行政单位退休费;“2080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567.80元,主要反映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30312.00元,主要反映支付抚恤金;“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1.34元,主要反映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81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816.80元,主要反映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915.12元,完成预算的9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860.12元,完成预算的99.44%,比2016年减少3269.16元,下降11.62%,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降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55.00元,完成预算的80.28%,比2016年增加4464.00元,上升38.51%,增加的原因是省市综治维稳考核组来我市督导检查接待人次增加,接待费增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节约政策,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60.12元,占60.76%;公务接待费支出16055.00元,占39.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60.1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临翔区委政法委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860.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对全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5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0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综治维稳考核组来我区督导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25批次及人次26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临翔区委政法委无用于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委政法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489.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132.8元,上升22.59%。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翔区政法委资产总额1304880.65元,其中,流动资产675838.65元,固定资产62904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7897.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44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3782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04880.65

675838.65

629042.00

0

399,900.00

229,14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9380.00

19380.00

19380.00

19320.00

19320.00

19320.00

货物

19380.00

19380.00

19380.00

19320.00

19320.00

19320.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临翔区委政法委对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预计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及相关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账务齐全健全,做到有据可查。

  1.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

  临翔区委政法委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我单位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单位具体情况及预计数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

  我单位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过程中进行了收集资料、归纳、汇总和分析,能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并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全面、公正、准确。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支出的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意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222630.47元,其中:利息收入2630.47元,市委政法委拨司法救助补助和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项目经费220000.00元。

  2. 2017年本单位由于公务用车报废两辆,固定资产减少238651.00元。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1111

  

本文相关附件下载: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09060540354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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