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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全区路灯的维护、维修及管理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提供照明保障,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部门和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属于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拨款补助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维修组三个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0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城市照明“节能、环保、低碳”的要求,我队本着节约、科学、高效的原则,高质量的实施照明改造,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良好舒适的夜间照明环境,积极争取绿色照明改造工程,同时配合好现有的绿色改造工程项目安全施工。
2.加强巡查管理,确保路灯设施安全运行。我队制定了详细全面的巡查制度,街道巡查责任到人,责任人员必须每天对责任区域内路灯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3.严格加强对各社区背街小巷路灯规划及测量,认真做好对城区各主干道、桥梁的路灯线路改造,对老化的线路进行及时更换。
4.日常维护圈掌街、温泉路、公园路、南天路、洪桥路、西大街等道路老旧路灯300余盏;抢修旗山路、凤翔路、汀旗路、沧江路等市政道路开挖损坏电缆260米;损坏管道30米;更换过街老化线路60余米;修复补充南汀河、迎春桥损坏被盗电缆50余米;处理车撞灯杆事件5起;检修路灯变压器3台;配合好企业对项目实施开口移杆6盏,努力做好移杆拆杆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企业对临沧城区发展项目的实施并保证城区路灯亮化率。②为确保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95%的创卫指标要求,已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将对1000余盏路灯进行修理,同时新增路灯260余盏。已开展路灯维修工作:团结路延长线维修8盏;忙令北路维修12盏;南汀河滨河路维修106盏;上忙角路段维修18盏;温泉路维修48盏;缅宁大道维修24盏。已开展路灯安装工作:华旭小区开挖基础57座;朝阳路开挖基础45座;鹤翔路开挖基础21座;茶苑路开挖基础50座;南翔路开挖基础50座;京桥路开挖基础14座;白塔路开挖基础35座;玉龙花园北侧路开挖基础32座;法制园区开挖基础28座。
5.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职工的自身安全意识,不发生任何违反路灯设备维修操作程序的现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389431.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9431.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949.82元,增长4.08%,主要原因增加路灯维护经费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389431.68元,其中:本年收入3389431.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9431.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2949.82元,增长4.08%,主要原因增加路灯维护经费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389431.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89431.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431.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050.18元,下降4.60%,主要原因今年财政核算各项保险的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项目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增加路灯维修维护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8365.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7220.5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9053.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0848.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34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3033329.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全城路灯电费及路灯维修维护经费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6274.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38386元(基本支出1338386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790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22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30107绩效工资5810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365.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053.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48.4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60.5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失业等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96274.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045.68元(基本支出51045.68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382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30206电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全城路灯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1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话费;30213维修(护)费260000元,主要用于全城路灯日常维修维护支出;30226劳务费7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临时工工资;30228工会经费16045.6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会经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路灯高空车及巡逻车修理及保险、油费等。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215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15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路灯队车辆属于一般业务用车,未核定公务用车车辆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路灯电费
1.项目名称:路灯电费
2.立项依据:《关于请求给予解决路灯队工作经费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
4.项目基本概况:确保道路照明运行正常,按月缴纳全区路灯电费,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电力公司提供用电为准,按时、按月缴纳全城路灯电费,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亮化全区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建发〔2022〕41号文件,安排路灯电费运行成本经费17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加强工作研究,强化沟通协作。
8.项目实施成效: 美化、亮化临沧城市环境,确保道路照明运行正常保障城市街道景观水平和质量。
(二)路灯维护经费
1.项目名称:路灯维护
2.立项依据:《关于请求给予解决路灯队工作经费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
4.项目基本概况: 对全区路灯进行维修维护,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做好主城区街道、背街小巷路灯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抢修有故障的路灯,定期检查路灯控制系统和供电系统,严格加强对各社区巷道路灯规划及测量,对老化线路进行及时更换。
6.资金安排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临翔建发〔2022〕41号文件,安排路灯维修费运行成本经费3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全区16628多盏路灯进行维修维护,对路灯控制箱、地埋线、高杆灯等路灯设施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巡查管理,对偷盗路灯设施、损坏路灯等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8.项目实施成效:美化、亮化临沧城市环境,确保道路照明运行正常,使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让群众满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队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灯资产总额3096709.99元,其中,流动资产3083781.53元,固定资产12928.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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