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0000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政策。
2.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4.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全市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6.建立健全全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⑵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⑷与税务部门有关的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与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生育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服务监督管理股、基金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险中心。⑴负责承办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业务并对各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⑵负责区级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决算工作及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区级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负责区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⑶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 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稽核、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⑷负责区级基金财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工作。⑸协助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工作。⑹完成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临翔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监测评估中心。⑴负责全区医疗保障数据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及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⑵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决策建议。⑶负责医药服务基金成本运行测算、分析,提出利用建议。⑷负责依法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他组织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有关情况进行网络监测,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大数据实施监管,做好异地就医结算。⑸完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筑牢全民医疗保障网。持续抓实参保扩面工作,聚焦重点群体参保,精准施策,确保重点群体应保尽保。要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服务联动机制,落实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确保“乡镇有网点、村社有代办”;二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测。切实履行基金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基金运行安全,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加强基金管理,严防医保基金系统性风险。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前期上报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将未转入的医疗救助资金上解至财政专户,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着力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加强医疗保障筹资与待遇保障政策执行和监测。认真过程执行《临沧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6年版)》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长护服务供给。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优化生育保险管理服务,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推行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个人。四是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去年,我们集中力量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中纪委、省纪委、省专项整治办对我市的现场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保证了医保基金安全。2026年,中纪委继续把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内容之一,我们持续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整治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乱象,打击虚假诊疗、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医保部门要压实基金监管职能职责,全面深化我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这里要特别强调,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今年的专项整治将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医疗机构领导责任。卫健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内部管理考核机制,严禁把医务人员薪酬与开处方、检查检验等收入挂钩。要持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监管体系,要以更严的基调,更实的举措,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查严打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全链条打击倒卖回流药,着力强化问题处置整改,加大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力度。五是着力改革创新,助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加强医保目录管理。做好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确保平稳落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按照“源自临床、尊重临床、服务临床、引导临床”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做好DRG3.0版分组方案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基金预付、协商谈判等工作机制,健全医疗机构意见建议收集和反馈机制,解决医保、医院规则理解差异产生争议的问题,支持新技术新项目发展。严格落实特例单议机制(病例复杂,并发症多,按项目付费),推进按季集中评审,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危重病人、开展高难度手术的后顾之忧。稳步推进即时结算、直接结算、同步结算,不断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DRG、按床日、按项目)机制,促进落实分级诊疗;要扎实推进药品耗材集采落地(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加快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持续推进集采药品“三进”(进民营、进定点药店、进基层),常态化做好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治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523817.8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54,822.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02,248.7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2573.99元。
与上年10,012,152.30元对比增加342,670.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部分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二是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参保人数增加,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354,822.73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2,248.74元,上年结转收入52573.9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02,248.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0,012,152.30元对比增加342,670.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部分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二是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参保人数增加,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354,822.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54,822.73元,其中:基本支出4,920,728.84元,与上年4,866,013.45元对比增加54,715.39元,主要原因分析部分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项目支出5,434,093.89元,与上年5,146,138.85元对比增加287,955.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参保人数增加,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5,545.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退休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45,420.8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585.19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169.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485.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735.65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 11,951.7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
8.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331,519.9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
9.21013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
10.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334,496.5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等支出;
11.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2,573.99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奖励、开展医保业务工作、差旅费及办公费等支出;
12.2109999“卫生健康-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358,272.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34,065.6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4,047,204.48元(基本支出4,047,204.48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45,32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1,166,2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3奖金477,4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175,77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420.8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655.4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735.65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36.95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大病保险等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334,065.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52,280.55元(基本支出369,706.56元,项目支出82,573.99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医保工作业务经费项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等。其中:30201办公费113,106.16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能力提升补助及医保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等;30205水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水费支出;30206电费6,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700.24元,主要用于日常医保业务电信服务费;30211差旅费30,767.59元,主要用于日常、专项、交叉检查等差旅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31,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保险补助及大学生志愿者工资补助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咨询及其他医保业务咨询费用;30228工会经费22,906.56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经费等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保险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6,8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3,817.80元(基本支出503,817.8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原渠道发放退休费、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等费用支出。其中:30302退休费65,545.80元,主要用于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支出;30307医疗费补助438,272.00元,主要用于企业安置人员大病保险、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等支出;30309奖励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资金支出。
4.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331,519.9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331,519.9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其中: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5,331,519.9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合计30,00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本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上级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上级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三)自有资金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自有资金“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四)非财政拨款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及新生儿,户籍迁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新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预计2026年参保人数为270498人,202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中央承担584.00元,省级承担124.10元,市级承担2.19元,区级承担19.71元给予配套补助。确实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0498人以上。
2.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6个月。
3.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
4.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95%以上。
5.参保目标任务完成率95%以上。
6.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医保覆盖率95%以上。
9.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10.政策知晓率90%以上。
11.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有所提高。
12.参保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分类: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具有特定的政策目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职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7.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10.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2.医保电子凭证:指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706.56元,与上年387,217.34对比减少17,510.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底因在职人员变动,故一般公用经费随之变动。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是此资金为上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法律顾问咨询及其他医保业务咨询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28,574.50元,其中,流动资产8,248.54元,固定资产214,98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43.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291,659.1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84.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87.24元,固定资产减少59,207.57元,无形资产减少8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