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信访局)
索引号
lxq_xfj/2025-00002
发布机构
区信访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1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浏览:1035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三)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到市访的处置工作。

(五)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七)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在学习上。将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谋划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读书会等,做到持续学、深入学、跟进学。二是在宣讲上。制定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方案,对接主要领导到挂钩联系村开展宣讲活动。三是在落实上。以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对照信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高。

(二)扎实开展各项信访工作。

1.聚焦政治引领,高位协调推动信访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截至12月25日,区委常委会研究信访重点事项3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信访重点事项2次,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推动信访问题17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4次,召开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全区信访工作3次,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推动复杂信访事项有效化解9次。

2.聚焦办信质量,抓实基础业务工作。

抓实抓好日常接访、交办、督办和业务培训等基础性业务,接待服务好来访群众,督促指导好有权处理机关及时受理、高效办理信访事项。截至12月25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720件,已办结674件,期限内正在办理46件。开展全区范围内信访业务培训1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批次,发出工作提醒函、改进工作建议函6份。平村乡成功创建云南省信访工作示范乡。

3.聚焦源头预防,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聚焦“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三张清单,抓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重点、突出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做到来访群众坚持不漏一人宣传;对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全覆盖多轮次开展普法宣传;对领导公开接访和下访对象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动,在临翔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1场次。在马台乡、主城区沧江园、扎路营批发市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3场次,发放宣传册1300余份。二是持续开展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坚持每月全面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处的重点对象,制定印发责任分解清单,由处级领导包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化解,信访部门协调推动,全区排查信访重点人员25个,截至12月25日,化解22个;信访重点群体14个,化解11个。针对目前尚未彻底化解的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逐人、逐案制定了化解方案和稳控方案。制定重大节庆活动和关键节点,日分析研判和风险问题日报告制度,信访重点人员日见面制度,信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化解稳控情况周调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机制,形成制度性安排。2024年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下访183次432人,其中公开接待来访群众14次52人,推动化解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噪音扰民等民生领域重大信访问题19个。2024年1月《临翔区“四访”工作法破解信访难题》这一信息被《人民网》采用。四是持续抓实重复信访积案治理工作。2024年5月,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信访积案12件,办结12件。

4.聚焦关键环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地落实。

围绕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一是推进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网络、区、乡、村三级接访接待群众场所粘贴等方式,宣传“一县一码”,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二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成立临翔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领导小组及专班,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审核、回访等工作闭环。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三是着力提高全区信访业务能力水平。开展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培训90余人次,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参与省、市季度案件评查,规范信访办理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年内,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提出复查申请4件,予以受理并完成复查2件,不予受理导入司法程序1件,正在开展复查1件。为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打好基础,进一步推进信访秩序法治化建设。

5.启动“说事评理室”建设。

根据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在全省深入推进“如家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设立“说事评理室”工作方案,坚持将调解贯穿依法办理全过程,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联动、高效衔接。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受理后,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并用,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分级建立信访事项“说事评理室”,从行业专家、“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等力量中聘用“说事评理员”。其中,建立区级“说事评理室”1个,聘用“说事评理员”44名;乡级“说事评理室”10个,聘用“说事评理员”154名;村级“说事评理室”105个,聘用“说事评理员”1510名。

(三)着力建设勤政廉政机关。

1.强化学习抓党建,结合工作促提升。

扛牢扛实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研究制定《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区信访局党支部2024年度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全面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按时按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做党的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的学习者、先行者、引领者。扎实推进支部结对共建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到青华社区南乃片区开展创卫工作8场次24人次。

2.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建设。

我局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全年工作要点,研究下发《中共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党组2024年度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点》,并制定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做好“记事本”和“云南正能量”相关要求工作。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引导舆论氛围,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引导和支持机关干部加强信息报送,切实做好信息整理汇总,并及时报送舆情信息和《每日要情》。

3.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打造“清廉机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区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区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研究制定《中共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同时根据区委及区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翔实践2024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

4.落实包保责任,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区信访局阶段性改革任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方面的各项工作,今年继续选派1名党员干部到炭窑村任第一书记,落实好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协助挂钩村在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林长制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落实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网格区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文华社区东港建材城、青华社区南乃片区开展卫生清扫,投入资金4000余元,投入人力60余人次。继续派员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落实爱心倡议,开展各类捐款活动。投入资金5000多元,深入博尚镇完海村开展秸秆禁烧及义务助农活动。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访股。股室数比去年减少1个,下降33.33%。原因是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信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翔编发〔2024〕10号),将接访办信股与网络信访股整合设置为信访股。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0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1.2024年度无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51.91万元,下降21.98%。主要原因:一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信访专项业务工作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3万元,占总支出的96.20%;项目支出7.00万元,占总支出的3.80%。本单位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51.91万元,下降21.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58万元,下降14.30%;项目支出减少22.33万元,下降76.13%。主要原因:一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信访专项业务工作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2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信访保障工作经费5.00万元、财源建设奖励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群众信访问题;二是做好国家、省、市重大庆典、节庆及“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参加省驻京信访工作组信访工作,做好群众非正常进京上访,减轻省驻京信访工作组工作压力。无命案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打造具有临翔特色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形成社会长期稳定新格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91万元,下降21.98%,完成年初预算的90.13%。减少的原因:一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信访专项业务工作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8%,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以及为完成本机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致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信访专项业务工作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完成年初预算的52.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人员减少,所以经费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1.19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6.6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信访工作专项业务检查较多,公车使用频率较高,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2.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43.3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信访工作专项业务检查较多,公车使用频率较高,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6.6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信访工作专项业务检查较多,公车使用频率较高,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上年也未发生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0%,比上年同期增加0.36万元,同比增长43.3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信访工作专项业务检查较多,公车使用频率较高,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5.1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组织人事调整,有1名同志调出,所以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资产总额23.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9万元,固定资产22.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3万元,下降21.82%,主要原因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折旧,致使净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5万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产增加0.1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下乡调研交来伙食费,故银行存款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84.23万元,完成1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3万元,完成177.2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项目支出7.00万元,完成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项目绩效3个,项目绩效目标7.00万元,完成7.00万元。其中:信访保障工作经费5.00万元,完成5.00万元,财源建设奖励资金1.00万元,完成1.00万元,开展的工作:一是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群众信访问题;二是做好国家、省、市重大庆典、节庆及“两会”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参加省驻京信访工作组信访工作,做好群众非正常进京上访,减轻省驻京信访工作组工作压力。无命案专项资金1.00万元,完成1.00万元,主要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打造具有临翔特色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形成社会长期稳定新格局。

绩效自评定金额7.00万元,拨付项目经费7.00万元,覆盖率为100%,财政支出率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依据充分,预算明细清楚,实施明确,内容具体,资金来源合法,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符合定额支出标准,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3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