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08月08日收到临沧市日新学校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审核,于2025年08月11日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 临沧市日新学校医务室
法人:刘超
负责人:陶妙玲
地址:临翔区凤翔街道新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
诊疗科目: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所有制形式:集体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9月0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请及时向临翔区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0883-2120922。
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临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