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10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9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4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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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抓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把党的全面领导、教育管理、典型引领贯穿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始终,不断引导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临翔区发展中彰显军人担当,展示军人品格。一是注重典型引领。广泛宣传“三个模范”“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常态化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以自下而上方式,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推荐上报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23名,推荐上报临沧市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3名,博尚镇个体工商户周正学同志获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二是凝聚正能量。根据《临沧市临翔区“5.8人道公益日”“边境防疫志愿服务”网络众筹工作方案》,组织我区服务管理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5.8人道公益日”“边境防疫志愿服务”网络众筹活动。共有3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网络众筹活动,筹款56人次2914.33元。三是积极引领退役军人主动融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结合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工作,对退役军人创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走访活动,积极宣传双拥工作,鼓励退役军人主动融入我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2022年,如华酒店、苏宁易购等5个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参与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命名临翔区“百业千店”社会化拥军示范企业。

2.落实落细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市、区关于信访矛盾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结合党的二十大召开,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涉退伍军人矛盾问题有效机制,按要求开展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我区退役军人领域市域化社会治理、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乡(镇、街道)召开退役军人领域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会议1次,组织召开上级及本部门干部职工信访维稳工作会议5次,层层压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在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2022年共接待、受理退役士兵政策咨询100余人次,受理退役军人信访件12件,接收信访系统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信访件2件,处置网络舆情4件。

3.依法依规落实优抚对象政策待遇。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全区1743人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价格临时补贴)14832300元,保障优抚工作稳步开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优抚对象解“三难”帮扶工作,对87户困难退役军人、烈属发放解“三难”补助资金87000元。三是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补助。对因病住院享受定期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老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士兵)进行医疗补助。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补助优抚对象134人次125800元;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2人次601600元;补助三属及带病回乡优抚对象62人次65700元;完成1-6级伤残军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整改缴费工作,为7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9600元。

4.抓实常态化双拥工作。一是做好走访慰问。春节、“八一”期间慰问烈属、伤病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军转干部、军休干部职工等239人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168900元;发放1743名优抚对象春节、“八一”慰问金342300元;帮助30户特困家庭排忧解难,慰问救助113000元。二是持续开展集中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为75名在部队服现役荣获3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和发放奖励金。为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现役军人家属的关心、关怀,结合临翔经济社会发展,向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22年起提高在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金标准。三是落实发放义务兵(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发放207名义务兵(消防员)家庭优待金3506100元。

5.加强军转干部服务管理。落实14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全员享受安置地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和职工医疗互助待遇,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214100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个案解困政策发放55名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收入不达标生活困难补助金510900元;对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实施个案解困干预临时救助18人次,发放救助金76000元。

6.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移交安置工作:接收办理我区首名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接收军转干部1名,接收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62名,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1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选择到我区安置的17名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于2022年9月全部安置完毕。就业创业工作:继续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制度,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00个,实现就业9人,达成就业意向13人;以线上推送招聘信息形式推送就业13期,实现就业32人,达成就业意向25人;推送退役军人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年内取得驾驶技能证书32人;遴选6名退役军人参加全区高素质能力培训;开展退役军人贴息贷款宣传100余人次,推送10户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审核并完成贷款7户1200000元。

7.常态化抓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为30名退役军人协办高职扩招学历提升手续,为32名退役军人协办驾驶技能培训手续,全区退役军人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大走访、大排查、送温暖”活动,做好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工作、就业创业工作调研,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有效落实;深入乡村一级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深入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开展调研,宣传国家对退役军人创业的优先优惠政策,了解和掌握军创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全面做好清明及全国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等祭扫保障服务工作。

8.完成退役军人“两保”接续审核工作。根据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区提交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申请办理人员且审核通过人员养老保险已全部办结。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在认真做好线上推进的同时,严格按照第三方审计的要求做好补缴材料的规范管理,按时报送“两保”接续回头看等各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省市督察组专项督查检查。

9.努力抓好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工作。围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命名之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工作:一是结合临翔区实际,研究草拟《临翔区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二是筹备召开创建省双拥模范城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动员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爱国拥军工作中。三是按照《临翔区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双拥创建氛围营造工作。在国道和高速公路旁设立双拥公益宣传牌,在主要街道设立双拥宣传灯箱专柜,在火车站、汽车站、停车场、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设立“军车免费”、“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服务窗口;建成完善“双拥一条街”,“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墙,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四是结合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返”,促进双拥共建,持续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10.全力抓好全区优待证申领工作。我区共有符合办理优待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人员8300余人,为临沧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先行试点县区。在全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中,将优待证申领发放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组建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前谋划,积极部署,举全局之力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一是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和发放的具体要求,细化网格模块,进一步摸清全区网格退役军人底数,为高标准完成优待证申领和发放做好充分准备。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组建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武装、公安、组织、人社、医保、档案、银行等部门配合的工作专班,发挥工作联动机制,并与区内工商、邮储、农行等三家银行商议合作事宜,为优待证申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面的组织保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有效开展先行试点工作。以局部先行试点打造“示范样板”,从严落实会议培训、沟通汇报、督导通报等工作制度,高质量推动先行试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区、乡两级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办理流程,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宣传橱窗公告横幅发放宣传册等传统媒体对优待证办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优待证申领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认真指导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法依规做好优待证申请受理、核实、发放、回收等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及时解答、耐心回复优待证相关政策咨询,在为广大退役军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热情的服务同时,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发现问题尽早处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问题,确保高通过率,优待证办理工作在全市起到标杆带头的作用。五是认真开展优待证发放工作。本着区统筹、乡(镇、街道)具体发放的原则,按照现场发放、现场签字确认、本人亲自领取、现场进行激活的方式于4月28日市区两级联合举行优待证首发仪式。共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优待证办理6083余人,办理成功6264人,发放优待证5630人,按要求完成整体工作目标任务。

11.认真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下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32700000元。截至12月底,上级下达各项经费183300000元,完成年初任务32700000元的64.4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民兵培训保障中心、区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2年度专户收入53279.6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855.06元,同比下降93.95%,主要原因:收到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收到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收到2020年—2021年军休工作人员机构经费;收到2021年9.30烈士纪念经费,2022年无以上收入。2022年度专户支出217834.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441.82元,同比下降52.46%,主要原因:2021年支出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支出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军休中心管委会经费,2022年度无以上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359424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0961.89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279.65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34760.07元,增长17.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61615.13元,增长21.1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5950259.03元;住房保障收入增加99086元;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增加65528元;卫生健康收入减少253257.9元。其他收入减少826855.06元,下降93.95%,主要原因:2021年收到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收到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收到2020年—2021年军休工作人员机构经费;收到2021年9.30烈士纪念经费,2022年度无以上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3758796.07元。其中:基本支出8253006.71元,占总支出的24.45%;项目支出25505789.36元,占总支出的75.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97867.16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61584.36元,增长14.76%,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01186.17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1312.1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086元。项目支出减少4759451.52元,下降15.73%,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67328元;国防支出减少1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076163.3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75517.78元;其他支出减少240442.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3006.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61584.36元,同比增长14.76%,主要原因: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01186.17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1312.1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0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12190.2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816.44元,占基本支出的4.13%。人均基本支出275100元/人/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637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05789.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59451.52元,同比下降15.73%,主要原因: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65528元,用于春节慰问活动经费。占项目总支出的0.26%。比上年同期减少467328元,同比下降87.7%。减少原因支付常备民兵连人员工资及运转,2022年无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796481.37元,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金19159624.01元;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资金、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经费5006286.36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春节慰问活动经费630571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7.22%。比上年同期减少3076163.32元,同比下降11.04%。减少原因支付杨成斌烈士一次性抚恤补助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25945.81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占项目总支出的1.67%。比上年同期减少875517.78元,同比下降67.27%。减少原因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4.其他支出(类)支出217834.18元,用于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医疗难补助资金、烈士纪念日经费、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定期增资和离休干部生活补助。占项目总支出的0.85%。比上年同期减少240442.42元,同比下降52.46%。减少原因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未在此项支出。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无其他类别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40961.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减少3457424.74元,下降9.34%,主要原因: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67328元;国防支出减少1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174977.15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14205.59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908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比上年同期减少467328元,同比下降87.7%。减少原因支付常备民兵连人员工资及运转,2022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4436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比上年同期减少2174977.15元,同比下降6.32%。减少原因支付杨成斌烈士一次性抚恤补助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7882.86元;抚恤补助支出19575422.96元;退役安置支出8040403.97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214284.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69.76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8764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比上年同期减少814205.59元,同比下降48.16%。减少原因2021年支付以前年度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0545.09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425945.81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4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比上年同期增加99086元,同比增长38.78%。增加原因调增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支出决算为273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3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元,支出决算为2731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930.5元,年初预算数为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3元,年初预算数为1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11.11元,下降24.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30.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80.11元,同比下降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8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31元,同比下降40.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及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9月3日接待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审工作组成员。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816.4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918.21元,同比增长20.47%,主要原因:2022年度邮电费增加8303.7元;劳务费增加471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500元;工会经费增加38274.16元;公务接待费增加83元;印刷费增加16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增加15883.77元;办公费减少26050.6元;差旅费减少1376.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269.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95019.14元,其中,流动资产132887.49元,固定资产27513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87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425.19元,同比下降26.84%,主要原因:2021年流动资产包括往来款项,2022年流动资产不包括往来款项,故资产总额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8087.99元,同比下降66.16%,主要原因:流动资产减少744337.2元,同比下降84.85%,主要原因:2021年流动资产包括往来款项,2022年流动资产不包括往来款项;在建工程增加587000元,同比增长65.22%,主要原因:2021年在建工程900000元,2022年在建工程1487000元,故在建工程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484316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484316元,支出1756987元,支出率70.72%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

2.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3.本部门2022年度专户收入53279.6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855.06元,同比下降93.95%,主要原因:2021年收到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收到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收到2020年—2021年军休工作人员机构经费;收到2021年9.30烈士纪念经费,2022年度无以上收入。2022年度专户支出217834.1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441.82元,同比下降52.46%,主要原因:2021年支出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支出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军休中心管委会经费,2022年度无以上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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