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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384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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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新时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贯穿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在常学常新中坚定政治信仰,在对标对表中把好政治方向,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践行“两个维护”。共开展党史学习31次,开展讨论活动5次,党组研究部署党史学习教育3次。二是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功能和政治引领作用,从严从实按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等党内工作。全年局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议13次、军休党支部学习18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16次、读书会3次,切实打牢干部职工履职思想根基,铸就思想政治过硬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三是持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制定《临翔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党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重视抓退役军人爱国主义教育,激励退役军人在新时代中的奋斗精神,确保退役军人思想不乱、方向不偏,找准定位、融合发展。

2.不断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以会带训,奠定全年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基础。年初召开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单位组建以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人员以“看、听、学”方式对凤翔街道、博尚镇、锦凤社区、玉龙社区4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观摩,并邀请市局作“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建设业务培训,确保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奠定全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基础。二是加强调研成果,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调研8次,聚焦调研存在的问题,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深入乡(镇、街道)按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指导,有效利用调研成果补齐工作短板,创建规范化、常态化服务保障工作机制。2021年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实现“五有全覆盖”,“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率达90%。四是结合创建工作要求,着眼打造“样本”、建立“标杆”。投入资金4万余元,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博尚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重点,加强政治文化建设,突出党领导退役军人的主题,彰显“军”的文化特色,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政治文化环境建设。三是加强基层退役军人人才培养。切实把退役军人作为新时代建设新农村的一支宝贵的人才队伍来培养,与区委组织部研定《临翔区实施退役军人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在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中,选举出兵支书(主任)12人,全区退役军人进入两委委员66人。

3.落实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全面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年初完成15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互助个人缴费工作,确保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当地同等医保政策;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20〕82号)精神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月足额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收入不达标生活补助金57人87.05(121.4)万元,对年内因病住院企业军转干部实施医疗补助13人3.8万余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个案生活解困金30人11.3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军休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养老金。全年发放军休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养老金271.38万元,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享受参照养老金待遇的通知》(临退军发﹝2020﹞59号)精神,完成2016年以来区管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工作,并落实核拨临翔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待遇补发资金99.73万元。三是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拨付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两参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727人1316.4(1324.18)万元,发放兑现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5.17万元,兑现2021年1至10月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38.56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参保补助51万元。四是围绕政策落实,扎实推进退役军人矛盾攻坚化解。制定《临翔区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全体性事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涉退军人矛盾问题有效机制,有效规范化解和妥善处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水平;制定《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工作责任制》,压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年接待、受理退役士兵政策咨询200余人次,认真解答政策咨询和疑惑问题;帮助找战友2件,接待退役士兵反映不同问题24件,信访系统接收信访件0件,接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信访件3件,均已办结,退役士兵来访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理。

4.认真开展走访慰问。走访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伤病残军人、三属、两参人员、带病回乡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34.13万元;走访慰问市区两级企业军转干部116人次,发放慰问金5.8万元;走访慰问军休及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69人次,发放慰问金2.07万元。

5.认真开展移交安置工作。2021年,接收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82人(年内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5人,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57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25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现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专班会研定事项,按1:1的比例初步提出25个安置岗位安置意见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落实岗位安置工作。

6.开展专场专项培训,努力做好需求服务。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加强联系协调,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结合全区重点产业、电子商务等项目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全年通过线上广泛发布驻临民营企业招聘信息13期,有针对性地推送退役军人参与企业应聘。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驾驶技能,共开展退役军人专场茶艺服务培训和网创培训2期,退役军人代表参加临沧市高素质农民项目培训1期。鼓励退役士兵返校学习,提升学历,通过积极宣传政策,有2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高职教育。为32名创业退役军人落实创业贷款620万元,为退役军人创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7.双拥工作氛围浓厚。一是开展军队走访慰问活动。组建临翔区委、区政府慰问团,对驻临军警部队及我区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军队离休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8.9万元,发放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0.77万元。二是尊崇军人荣誉,营造浓厚拥军优属氛围。为2020年以来在部队立功嘉奖的41名现役军人家属集中颁发立功喜报和发放奖励金,召开退役军人返乡座谈会2场次。三是广泛宣传“三个模范”“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我区章驮乡副乡长杨万礼荣获全市“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四是着力宣扬红色力量。以临翔革命历史创作《信仰的丰碑》红色革命专题片,在第八个烈士公祭日前拍摄完毕,并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8.褒扬纪念工作全新推进。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市、区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临军警部队等部门共计3000余人到临沧烈士陵园、博尚烈士陵园、马台烈士墓祭扫缅怀革命先烈,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二是以建党一百周年活动为契机,对全区19户烈士遗属进行全覆盖慰问,慰问金额3.288万元。三是圆满完成第八个烈士纪念日活动的开展,市区行政事业单位、驻临军警部队、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生、烈士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近600余人参加公祭活动。四是褒扬设施改造提升。加大临沧烈士陵园内部设施建设,新建洗手台1个,实施园区路绿化建设,逐步配备完善烈士纪念馆设施短板。五是研究制定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临沧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退军发〔2021〕39号),研究制定我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临沧烈士陵园的保护和管理,并为继续将其申报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打好基础,充分发挥临沧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红色资源作用,经报请区人民政府确定临沧烈士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同时,计划投资148.7万元,拟对我区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墓进行修缮和搬迁,该项目现已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和工程项目初算,预计11月底全面动工建设,今年年底前完工。

9.“两保”接续工作圆满收官。对987名退役军人进行摸底排查和认定,受理提交申请办理“两保”接续227人,初审通过215人,完成养老保险缴费办结202人(不断缴21人、已死亡2人、实际缴费179人),已完成缴费总额为411.84万元(单位承担277.67万元、个人承担134.17万元)。目前,退役军人“两保”接续工作除个例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相关政策后再作实施,其余工作已圆满收官。

10.积极配合专项审计工作。一是配合完成上级部门专项资金审计。年内,根据《临沧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云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关于配合会计事务所实地核查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委托云南明博会计事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3家审计机构先后对我区重点优抚对象数据进行核查、对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对上级下拨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护资金进行审计。二是配合完成同级审计部门相关审计。根据中共临翔区委审计委员会 临翔区审计局《离任交接通知书》(临翔审委办通〔2021〕7号)、《临翔区审计局关于临翔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临翔审通〔2021〕9号),由区审计局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干部离任审计和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上审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使审计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11.巡查整改任务如期完成。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于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巡察,2021年2月19日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巡察意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反馈意见,积极研究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1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教育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努力把学习教育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研究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临沧烈士陵园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现场学习体验活动;开展建党“七一”系列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广大党员从伟大抗战精神中汲取力量,深入挂钩村开展“永远跟党走”宣讲活动;利用“专题读书会”“专题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定学习材料,开展党史学习专题研究、专题学习、交流心得,组织干部职工撰写“八月”重要回信精神心得体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下载播放红色经典影视作品8部,组织观看《长津湖》电影一场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专题读书会16次,专题党课3次,三会一课10次,主题党日6次,撰写心得体会30篇,参加网上党史知识答题451人次。

13.有效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为最重要之政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组织保障已形成长效机制。调整充实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责任,有效发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保障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工作精神。将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有效统一到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到落实会议精神迅速,传达文件及时。三是执行任务不打折扣。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按照要求在单位办公的政府办公区一楼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卫生纸、香薰,努力营造卫生整洁的办公环境;在临沧烈士陵园建设洗手台1个,投资1.8万元。四是深入开展保包网格工作。落实领导干部网格化疫情防控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联系点制度,组建工作组到挂钩的忙畔街道青华社区4个网格(1-3-1至1-3-4)深入开展责任网格日常巡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广大群众掀起以“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并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到蚂蚁堆乡责任路段开展农村网格环境卫生整治,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全区疫情防控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8月下旬至10月,在职党员干部以轮流值班制全员下沉到忙畔街道青华社区参与防疫宣传值守执勤和创卫宣传、新冠疫苗接种排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自建房排查等工作,切实履行共驻、共建、共治责任。发放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致市民的一封信宣传材料1000多份。年内,干部职工到青华社区挂钩网格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组织社区群众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400余人次,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宣传1000余人次,落实自建房排查700多户。

14.主要经济指标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33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临翔政发﹝2021﹞11号)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向上争取资金的目标任务是2291万元。截止2021年10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上争取资金2386.5万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5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7.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01万元,占总收入的3.08%。比上年3363.72万元同期减少507.77万元,同比下降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95.78万元,同比下降17.7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减少107.93万元;国防动员收入减少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461.34万元;卫生健康收入增加1.6万元;住房保障收入增加3.89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8.01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2020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74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15万元,占总支出的19.2%;项目支出3,026.52万元,占总支出的8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3092.06万元同期增加653.61万元,同比增长21.1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75.04万元,同比增长108.9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9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78.57万元,同比增长10.1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07万元,国防支出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1.71万元,其他支出增加45.8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9.15万元。比上年344.11万元同期增加375.04万元,同比增长108.9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3%。人均基本支出23.97万元/人/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3.0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6.52万元。比上年2747.95万元同期增加278.57万元,同比增长10.1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2.07万元;国防支出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5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1.71万元;其他支出增加45.8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3.29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76%。比上年同期增加22.07万元,同比增长64.7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万元。

2.国防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33%。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787.2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2.09%。比上年同期增加158.96万元,同比增长6.05%。主要用于抚恤补助支出2048.35万元;退役安置支出568.8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70.0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0.1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3%。比上年同期增加41.71万元,同比增长47.17%。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5.其他支出(类)支出45.83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52%。比上年同期增加45.83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烈士纪念经费、慰问金、遗属补助、军休中心服务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比上年3,092.06万元同期增加607.78万元,同比增长19.6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2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89万元;国防支出增加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比上年同期增加19.22万元,同比增长56.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万元。

2.国防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国防动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4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3%。比上年同期增加525.02万元,同比增长17.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21万元;抚恤补助支出2055.6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64.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9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8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6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比上年同期增加49.65万元,同比增长41.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9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30.1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比上年同期增加3.89万元,同比增长17.9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8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22.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0.6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99万元,增长122.0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8万元,增长10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344.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支付2020年公务用车修理费0.5万元,燃油费0.4万元,同时2021年开展异地祭扫工作,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加之车辆购买年限较长,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二是由于开展烈士家属接待工作,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占88.95%;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占11.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及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1)2020年12月11—13日接待杨成斌烈士安葬仪式相关人员,接待3人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2)2021年5月29—30日接待南疆部队来临沧祭扫慰问烈属人员,接待3人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3)2021年8月3日接待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级验收人员,接待8人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4)2021年9月6—7日接待退役士兵社会问题调研人员,接待6人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9万元,比上年30.81万元同期减少2.52万元,同比下降8.18%,主要原因:邮电费减少0.43万元;工会经费减少6.1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1.99万元;培训费增加2.03万元。本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相关费用,压紧压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5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72万元,固定资产81.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34.3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5.31万元,同比下降81.94%,主要原因:2021年度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75.96万元,同比下降93.57%,主要原因:2021年度无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增加10.65万元,同比增长15.07%。主要原因:2021年新购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9.04

87.72

81.32


20


61.32


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072.27万元,共1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2072.27万元,支出2072.27万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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