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7801000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的等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关注服务群体,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在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体中,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结合服务群体的实际,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区委党校教师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业干部和挂钩村等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认真抓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针对退役军人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等不同群体,加强形势研判和协同配合,有针对性的抓好服务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注重要敏感节点,维护和保障涉军群体的权益和利益,认真做好201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40周年、清明节期间等重要节点信访稳控等相关工作,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建设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落实政策保障,认真发放各项补助。一是认真做好各项待遇发放。足额兑付好生活困难补助、个案救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等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1071.71万元;落实个案救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14人,共发放救助金3万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63人,兑现困难补助金125.77万元;兑现2018年秋冬季接收79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金110.43万元;区财政配套14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用120.17万元,保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地方同等医疗保障。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2019年度,临翔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士官31名,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其中被市级单位择优安置6人,安置在全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25人。目前,全区共接收2019年秋冬季退役士兵36人,已有16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有补助的驾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3场次,综合招聘会2场次,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推送退役军人应聘46人次。2019年接收了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全区管理服务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达147人。
3、开展走访慰问,抓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在2019年春节、八一期间和国庆节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区财政拨付慰问经费53.72万元,认真开展了对驻临军警部队和挂钩边防站所官兵的慰问,开展了对我区部分退役军人代表、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休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并对全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健在的老战士、荣获功勋荣誉模范人物、战时荣获一等功的退役军人发放纪念勋章。
4、尊崇军人荣誉,弘扬传承革命精神。一是开展立功嘉奖荣誉表彰活动。在“八一”建军节期间,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临翔区2018年度现役军人集中送发立功喜报暨发放奖励金启动仪式,组织73名立功嘉奖的部分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为他们现场颁发立功喜报和发放奖励金,将党委、政府对现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关爱送到每一个家庭,在全区营造了倡导学习军人、尊重军人、崇敬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推荐上报全省、全市最美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业奖。通过推荐评选,南美乡南华村党总支书记罗明同志荣获全市“最美退役军人”荣誉;临沧俸正奎养殖场、临翔区三道箐水产养殖场、临沧市如华饭庄三家单位荣获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创业之星奖。三是弘扬英烈精神,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条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高检民﹝2018)12号)精神,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情况进行了检查落实,对管理维护不到位的由区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通过督促检查,对全区9个烈士纪念设施存在脏乱差、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念设施损坏退色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整改,博尚烈士陵园进行了修缮建设。在清明节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争取并参与协办由临沧市民政局及临翔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开展的2019年清明节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争取纳入节目参演和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为认真宣传革命烈士事迹和纪念英烈精神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2019年末实有公务员8人,事业人员14人(其中有9人享受机关工勤待遇)。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61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7.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33万元,占总支出的25.63%;项目支出1,184.64万元,占总支出的74.37%。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33万元。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8%。人均基本支出17.75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4.64万元。人均基本支出11.12万元/人。用于开展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6%。主要用于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万元,因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5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福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178.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4.92万元,固定资产23.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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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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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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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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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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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78.20 |
1154.92 |
23.27 |
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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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84.66万元,共10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19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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