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水务局)
索引号
lxq_swj/2025-00022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17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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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市和区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乡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必要时,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临沧市临翔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2)与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道稳定、堤防安全负责。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由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牵头,会同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对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 重点工作概述

(一)紧盯项目建设强劲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强化与区级要素保障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大桥坡、大营铺、曼豪箐、弯子4个水库的土地报批工作,争取用地报批及指标支持,实现大桥坡水库的复工复产;加快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行动项目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南本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是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双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土地使用咨询服务、使用林地咨询服务3个招投标工作和向市级主管部门合同备案登记、现场踏勘等有关工作,正开展双河水库可研编制工作,年内完成双河水库专用水文站施工工作;完成忙布、石洞、响水河3件小(1)型水库服务开、评标工作;完成玉带河、民乐河治理项目初设招投标工作;完成《临翔区博尚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立项报告》,正在开展大桥坡水库灌区、马台灌区邦东灌区和平村灌区的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完成马鹿坑等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设计招标工作,争取到水利专项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资金3200万元;完成33座水库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水利投融资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水利项目投融资模式,先后与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建投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省内企业进行商谈,磋商初步投建模式,以解决弯子水库、曼豪箐水库、大营铺水库等项目建设资金

(二)紧盯安全发展,坚决守护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好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抗旱救灾工作方面。持续关注旱情发展趋势,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实施群众急难愁盼的抗旱应急工程,投入30万元水毁修复资金,对中山水库水毁渠道进行修复,保障小道河水库补水中山水库工程正常运行,2024年累计从小道河水库补水中山水库约80万立方米,有力保障了主城区用水安全;争取抗旱资金70余万元,完成86.8公里抗旱应急管道安装,提供2套提运水设备,改善33538人及2432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目前我区水库坝塘蓄水量4589.4万m³,超额完成我区年末蓄水计划4230.6万m³目标任务。防汛工作方面。一是抓预案修订完善。完成40座水库15座电站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大坝管理应急预案》《调度运用计划》的技术审查及审批。同时完成41座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的更新、公示。二是抓物资储备和管养。汛前组织水旱灾害防御股、各乡(镇、街道)水务服务中心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物资和维护防汛器械装备。2024年汛前,补充了防汛编织袋3万条以及强光手电、雨伞雨衣雨鞋等防汛必需物资,与就近工程企业签订合同储备坝桩1万棵、土石料1万立方米、抢险挖机3台、转载机2台,并协商在紧急调用后据实结算。同时汛前下拨给10个乡(镇、街道)各1000条防汛编织袋,汛期内支援各乡镇、有关部门抢险救灾约6000条编织袋,目前储备纺织袋3.48万条,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救援。三是抓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应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5个工作组,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四是抓山洪灾害防御建设。176个山洪灾害危险区、40座水库、15座小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完成公示,204名2024年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人员已更新并完成公示;完成9个新建山洪灾害雨水情监测站点建设和48个监测站点维护、设备更新,全区57个监测站点运行正常。本年度共发出预警17次,条数4065条,涉及160人。五是抓联演联训和会商研判。组织参加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综合演练1次,参与演练2个科目,通过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应对汛情灾害协同作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为应对各类灾情提供了经验。同时,积极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住建等部门的会商,及时研判会商及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防汛风险。六是抓各项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好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的要求和信息上报制度,研究制定《防汛值班方案》,明确汛期期间,每周由1名局领导带班,2名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干部职工24小时保持通畅通的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第一时间集结并开展应急处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并电话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实际,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抓好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2024年组织80余人次,开展水利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全区10个乡(镇、街道)水利工程、水电站、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机构、抢险物资及抢险队伍等的充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开展南汀河、西河、文华河、忙布河、大寨河、小箐河、南北河、忙远河等主城区及周边河道18.8公里清淤清障工作,为河道安全度汛奠定基础。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三)紧盯环保督察,推进涉水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水生态保护和涉水环保问题整治整改工作。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担负起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水问题整改的行业责任,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目前,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0个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河道采砂管理混乱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和市级验收。三是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制定了《关于涉水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涉水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有效预防和消除水利领域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统筹协调和按照区级安排配合督察组开展督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件涉及我局牵头负责1件已办结,完成验收

(四)紧盯制度优势,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河(湖)长统筹协调作用。一是全面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区、乡、村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督促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截至目前,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148次,乡(镇、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达1003次,村(社区)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总次数达4207次,各级河湖长巡河次数均达标。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定印发了《临翔区南汀河流域“清四乱”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持续推进全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等,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排查发现“四乱”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销号;累计投入清河人数1254人,车辆225辆次,清理河道499.88公里,清理垃圾642.5吨。三是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的落实。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临翔区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沧市临翔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检察蓝”“警长蓝”共同守护临翔“生态蓝”。四是持续推动党建+河湖长制。印发了《临沧市临翔区推动“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党建+河湖长”组织体系,通过开展河湖专题党课活动、清河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结对共建、结合“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持续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全区共开展河湖专题党课24次,开展联合主题党日31次,为群众解决河湖问题28个,建立党组织示范河流2条,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党建+”1条。五是扎实推进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整改。今年水利部向我区推送153个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截目前,通过省级审核图斑138个,完成率90.2%;未通过省级审核,被转为“四乱”问题图斑15个,计划近期完成整改。六是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围绕“水清、岸绿、景美”总体目标,聚焦“花园临翔·生态河湖”定位,全面开展水环境提升工作。绿美河湖建设成效明显。有序推动《临翔区绿美河湖十年规划(2022—2031年)》《临翔区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落地实施,今年中山水库被省水利厅评为云南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2024年重点实施的博尚水库二期、铁厂河水库、鸭子塘水库、南汀河青华段绿美河湖建设工程已完工,鸭子塘水库、南汀河青华段已完成市级绿美河湖达标达效认定工作,目前正向省级申报评定鸭子塘水库、南汀河青华段省级绿美河湖。

(五)紧盯水行政执法,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狠抓水法规宣传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一是不断加大水资源监管力度。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全面建立取水许可管理台账,规范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前,全区保有取水许可证100套(市级审批21套,区级审批79套),2024年来,共收取水资源费379万元。二是加强取用水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管理工作,2024年颁发取水许可证1套。三是规范河道采砂编制完成《临翔区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报告》,完成河道采砂经营权招标工作,与临沧市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河道采砂经营权合同。正督促临沧市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待方案审批后,按程序印发采砂许可证。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采砂问题的巡查检查,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2024年来,共出动巡查人员921人次,车辆89辆次,发现并制止疑似无证采砂行为多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5630公里,取缔非法采砂点38处,拆除抽砂设备28台,拆除拦河坝25道,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水行政执法巡查登记27份。立案查处9件处罚金额10.5万元。五是强化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年内已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4.896万元。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目标任务,目前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36.37平方公里;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已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加强监督检查,对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上报审批。2024年共受理水保方案许可申请20件,许可20件,受理验收申请10件,完成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7个。

(六)紧盯民生水利,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饮水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农村饮水项目建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已开工15件,水厂动工22座,完成率100%。二是合理运用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共向10个乡(镇、街道)提供管材约72.8公里目前,临翔区自来水普及率为92.92%,规模化供水率为35.25%。三是不断完善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农村饮水板块)救助系统建设。开通区级管理及审核账户6个,乡级管理及审核账户35个。通过平台申请4件,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四是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施了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投资约12万元;联合区疾控中心完成2024年水质检测工作,其中:枯水期水质检测达标率为75%。五是完善农业用水灌溉渠系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用水保障。完成临翔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报告初稿编制工作。积极开展中型灌区竞争立项工作,博尚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通过了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技术审查;大桥坡水库灌区、马台灌区、邦东灌区、平村灌区正在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通过灌区的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4年我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预计可完成0.506的目标任务。

(七)紧盯全区中心工作,在临翔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水利担当。区水务区主动融入全区中心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展现水利担当。一是高度重视驻村工作及自然村长工作。严把下派干部标准,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6名工作人员选派到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及自然村长。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及自然村长认真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开展工作,狠抓制度落实,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区委、乡党委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使曼启村党建工作稳步得到推进,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人;做好政策宣传,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通过入户走访、“院坝会”“火塘会”“小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累计普法1800余人。一年来为8个家庭申请临时救助23600元,为78名外出务工人员申请交通补助73900元。完成256户脱贫户、23户监测户的遍访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二是抽调2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参与全区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及矿电能源发展工作专班。三是扎实开展网格包保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主城区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临翔实践,持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的成果,深入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包保联系主城区片区工作的通知》(临翔办通〔2024〕54号),我局包保青华社区田坝心片区、碑掌片区、大寨片区及上寨片区4个片区,累计组织12场次278人次到包保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群众诉求反映、环境卫生整治、治安秩序检查督查、文明新风营造等工作。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建设运行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有7个下属单位,分别是水库管理局(正科级)、规划计划办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站、河湖长制办公室、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办公室,但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不独立核算的7个所属单位统一纳入我单位编报决算。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7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经费自理人员0

编制内实有人员69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经费自理人员0

2024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离休0人,退休38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0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6.07万元,占总收入的98.70%;其他收入163.06万元,占总收入的1.3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25.83万元,增长22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93.33万元,增长247.51%;其他收减少167.51万元,下降50.6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资金、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08,占总支出的10.16%;项目支出11242.62,占总支出的89.84%;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90.50万元,增长245.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53万元,增长8.13%;项目支出增加8794.97万元,增长359.3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1.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1.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5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42.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452.18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执法监督工作经费4.94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管水,狠抓水法规宣传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2.临翔区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经费9272.17万元,主要用于大桥坡水库项目前期工作。

3.抗旱工作经费7.59万元,主要用于储备抗旱管材、维护抗旱设备,抓好抓实水旱灾害防御

4.财源建设奖励资金0.5万元,主要用于财源建设工作,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支持部门正常履职,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5.临翔区南汀河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费5.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临翔区南汀河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工作。

6.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经费586.64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农村人口供水保障问题。

7.三岔箐水库PPP项目资金75.91万元,主要用于三岔箐水库PPP项目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8.归还国资公司借款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国资公司借款。

9.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专款资金199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塘房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10.双河水库专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双河水库前期工作。

11.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14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5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29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2.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35.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3.水土保持工作经费1.96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违法事件的处,保障水土保持工作正常运转。

14.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15.中央水利发展专款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临翔区西河(勐旺河)小流域建设项目

16.南赛河小流域治理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南赛河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

17.防汛工作经费6.8万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和管养,补充防汛编织袋强光手电、雨伞雨衣雨鞋等防汛必需物资严格贯彻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8.中央水利防汛救灾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消除防洪安全隐患3处、堤防水毁修复2处。

19.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中山水库引渠改造应急工程以及水利救灾项目管材款。

20.农村饮水安全中央水利发展专款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建设

21.河湖长制工作经费8.8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水环境,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常态化规范化

22.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二期)专款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整治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

23.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中山水库、博尚水库、铁厂河、鸭子塘水库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24.单位自有资金147.63万元,主要用于河道治理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博尚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相比增加8330.78元,增长234.49%,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源建设及南汀河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一期)前期工作支出5.57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动态变化

2.教育(类)支出691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9%,年初无此项预算。要用于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临翔区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支出6915.51万元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动态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70.88%。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7.3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8.1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5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2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2.31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未能足额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82.1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0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4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4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5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人员减少

5.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归还国资公司借款50.0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动态变化。

6.农林水(类)支出4598.6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0%,完成年初预算的39.15%主要用2130301行政运行121.84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35.42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000.23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万元,2130309水行政执法监督4.94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121.96万元,2130314防汛69.8万元,2130315抗旱42.59万元,2130316农村水利210万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68.85万元,2130335农村供水10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1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未能全额支付

7.住房保障(类)支出83.9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3.9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在职人员减少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元,决算为5.58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4.81%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决算为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40%。增原因是本年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决算为0.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9%,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8万元,下降62.82%。减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96万元,下降14.6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4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比上年同期减少0.98万元,同比下降62.82%,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无接待函、无接待清单不接待,做到合理开支,最大限度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等水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9.36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本年度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85万元,印刷费0.75万元,水费0.8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83万元,差旅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工会经费1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资产总额3504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55.12万元,固定资产179.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05.38万元,无形资产503.9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28899.2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52.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抗旱、防汛、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三岔箐水库PPP项目、双河水库、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大桥坡水库工程建设、南赛河小流域治理、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工程(二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美丽河湖建设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6%。与上年相比增加482.55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三岔箐水库PPP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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