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7月21日至7月25日。若有异议,可向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区水务局:0883-212248
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0883-2166463
附件:2025年临翔区水利水电工程初级职称评审评审会前公示名单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