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查获货运车(车牌号:云K3869A)和货运车(车牌号:云KV9116)运输的牛毛肚(含牛肠)10270公斤(10.27吨)和苹果11序列号为:C6KD64EN73Y、F4GZP0BFN72W的苹果手机2部,现场检查时,上述牛毛肚(含牛肠)食品的包装及实物上未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标志,也无法出示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本局依法予以扣押。
经查,上述货车各有1名驾驶员和1名随车人员,无法提供所运牛毛肚(含牛肠)的任何合法手续,且无货主随行,也无法提供货主有效的任何身份信息。无法确定上述货物的所有权人,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7日在微播临翔、临翔市场监管公众号和临翔区门户网站发布招领公告,限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现公告期限已满,无人到本局认领接受调查。2025年6月20日,本局按程序委托临沧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对该牛毛肚(含牛肠)进行检验检测,牛毛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销毁。牛肠检验结论为合格,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合格物品和2部苹果手机进行拍卖,并依法将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