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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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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j22/2022-0012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10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6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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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8.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机关党总支。

下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临翔区社会保险局(副科级、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临翔区社会保险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2.临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临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临翔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

5.临翔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6.临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字当头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采取“支部+支部”合作模式,组建党员就业服务突击队,班子成员包乡,职工包村,为农村劳动力精准提供岗位信息推送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返岗务工。采取“支部+企业”合作模式,成立翔钛流动党支部,包机、包专列“点对点”先后向江苏昆山输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500余人。积极开展就业援助,针对就业困难群体,采取鼓励企业吸纳、扶持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送信息、送岗位、组织专场招聘全力帮助实现就业,共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322个,城镇公益性在岗516个,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52场,提供就业岗位8208个,达成就业意向3688人。支持创业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贷免扶补”扶持创业700人,发放贷款121950000元,带动就业2222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62人,发放贷款34380000元,带动就业550人。今年以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15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27%;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981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0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以技为桥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乡村旅游、重点产业发展等需求,采取群众“下单”,部门“接单”的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完成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式”培训9个工种500人次,补贴资金470000元,着力打造临翔家政(养老护理)、临翔茶艺、缅宁瓷、泰窑陶特色优势技能品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跟班学、大师带”培训新模式,先后从博尚镇碗窑村选送3批100名制陶匠人赴建水与云岭首席技师学习土陶技艺,培训完成后,还将组织技能大赛,全面展示学员培训成果,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9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67%;开展职业技能培训90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6.76%,其中,经第三方认定机构认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8164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124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06%。

3.惩防并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问题排查,及时对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确保全区劳动关系形势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34件,其中,调解18件,仲裁16件;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612件,已处理603件,涉及农民工2092人,追回被拖欠工资4910000元。

4.科学谋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强区战略,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人才激励保障服务工作,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到临创业创新,以强大的人才引擎为全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澎湃动力。今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区外调配、定向委培四种途径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人。其中,公开招聘47人,人才引进6人,择优调配20人,定向委培5人。以普通高校校园招聘与临翔区招聘会两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人(研究生学历1人)。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17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0%;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4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50%。

5.加强社会保障筑牢幸福之基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城乡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做好待遇发放,确保到龄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采取上门办理、部门联合、网上认证等方式,着力解决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人员办理参保缴费、领取待遇困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951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04%,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604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5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347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35%。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011429.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304747.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706681.85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733629.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706681.8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011429.47元,其中:本年收入88304747.62元,上年结转收入7706681.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304747.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33629.8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有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706681.8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011429.4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011429.47元,其中:基本支出79662217.98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3023093.0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在职人员预算与上年度相比减少,预算2022年度财政核算公积金和各项保险、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改革性补贴基数有所下降,故基本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16349211.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56722.9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中2022年度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850705.5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7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355076元。主要用于拨付临翔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422120元。主要用于拨付临翔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051854.72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2144974.88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7.20807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99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8.20807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支出6032.3元。主要用于支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9.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87083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就业补助费用;

10.2082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460109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1.2083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支出72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47524.18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4249618.06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4505.6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

1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5218.5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

1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9299.96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2945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8.213015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727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19.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4549066.55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20.2130899“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938500元。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21.213089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788891.0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907376.44元(基本支出12907376.44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60205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0102津贴补贴24920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0103奖金124595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0107绩效工资15525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工资;30109职业年金缴费2144974.8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1854.7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110职工基本养老补助缴费729724.2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9299.96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89.6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788891.0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145.41元(基本支出958063.56元,项目支出1041081.8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等机关运行费用。其中:30201办公费213773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机关运行;30202印刷费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宣传传单的印刷;30205水费1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30206水费10000元,主要用于电费;30207邮电费25000元,主要用于邮寄费及办公网络费用;30211差旅费1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出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30227委托业务费35000元,主要用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及光荣退休证、光荣退休匾制作费用;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000元,主要用于租车费;30228工会经费113205.84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34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公车补贴;30226劳务费150957.72元,主要用于发放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2808.85元,主要用于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及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644798.62元(基本支出65796777.98元,项目支出7848020.64元)。其中,30301离休费132996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30302退休费62644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退休费支出;30305生活补助5393602.62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电影公司退休人员三项补贴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支出;30307医疗费补助4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7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14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4.31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460109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460109元)。其中,313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460109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与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元,较上年减少13240元,下降27.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较上年减少13240元,下降56.9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126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单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努力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度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25%、县(区)承担75%。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每年每月每人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的5元基础养老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10%、县(区)承担90%。

(五)项目实施内容

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自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经办机构在核实情况后,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25%、县(区)承担75%。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每年每月每人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的5元基础养老金,除省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10%、县(区)承担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8063.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86916.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社部门农保员由乡镇管理使用,故减少人社部门农保员的劳务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3821502.46元,其中,流动资产36521134.17元,固定资产730036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05088.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27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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