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责
1.在临翔区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区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审查临翔区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讨论、决定临翔区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联系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应由本区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
6.监督临翔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定。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0.在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加强对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3.认真完成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设下列5 个专门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下列2 个工作委员会和1 个办事机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将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1.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
2.指导各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3.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临翔代表团服务工作。
4.开展专题调研。
5.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调研。
6.组织开展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临翔区重点项目进行视察。
7.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和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年初预算批复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20日内完成。由于目前人民代表大会还没有召开,部门预算暂时不能批复。
四、2020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征收入库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无收入征收入库业务。
(二)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当季度完成基本支出161.3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74.46万元减少8%。原因是财政困难,本年的养老保险金、医保等费用未能按时完成支付。
(三)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因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召开,部门预算还没有下达,2020年第一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的2.8万元减少100%。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