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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办公室)
索引号
czj22/118-00172
发布机构
区人大办公室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10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第二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第二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临翔财预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区的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

4.领导或者主持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区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应由本区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

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区长、副院长、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委、办、局、主任的任免。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审阅文件、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织视察、代表评议等方式,开展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依法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依法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1.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接受代表辞职。

12.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定。

1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5.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和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内设7个机构,即:办公室、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将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确保区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贯彻实施。

3.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监察权,为推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发挥人大作用。

4.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区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就相关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对作出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视察或督查。

5.加强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调查研究,汇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后续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学前教育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临翔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按照《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选择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个别单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6.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的监督。以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临翔“环保世纪行”活动。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翔区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助推严格国土资源管理为重点,开展临翔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翔区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7.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以推动破解司法改革难题、促进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到蚂蚁堆乡和博尚镇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努力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审查监督的刚性和力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助推依法行政。

10.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调研、论证等服务工作。

11.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修订完善《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大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议决定,努力推进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1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严格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原则,按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审议议案、票决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任职表态等规定程序,规范行使人事任免职权。适时组织听取和审议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实现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

13.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代表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14.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村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平台,多方式、经常性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激励代表履职热情,实现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建立区人大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常态化联系。

16.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督察等工作。

17.继续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18.发挥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民情资讯工作站的作用,及时编报《民情资讯》,畅通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主渠道。

19.抓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重点督办建议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20.指导各乡(镇)每年召开2次人代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安排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将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建设成为有效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到实处。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自觉维护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24.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努力在助推“临沧速度”,展现“临翔效益”中发挥人大干部作用。

25.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区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重点工作、人大代表履职等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临翔人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门户网站临翔窗口》等平台作用,努力拓展宣传阵地,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影响力。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对区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临翔财发〔2018〕11号),2018年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总收入9250036.52元,其中:财政拨款9250036.52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50036.52元,其中:基本支出7465636.52元,占总支出的80.6%,项目支出1784400元,占总支出的 19.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主要列“201类01款”支出。

四、2018年第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征收入库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收入征收入库业务。

(二)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当季度完成基本支出187.72万元,当季年初预算数的25.14%,累计完成358.13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7.97%,较上年同期的262.05万元增加37%。主要是本年的养老保险金、公积金上调和在职人员调资支出所致。

(三)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完成项目支出任务 34.45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19.31%,累计完成项目支出96.97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数54.34%,比上年同期的83.84万元增加15.66%,主要是2季度下拨了区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经费。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本文相关附件下载:2018第2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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