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区的遵守和执行。
2.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
4.领导或者主持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区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应由本区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
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区长、副院长、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委、办、局、主任的任免。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审阅文件、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织视察、代表评议等方式,开展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依法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依法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1.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接受代表辞职。
12.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定。
1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5.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和区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内设7个机构,即:办公室、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三)2018年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区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确保区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贯彻实施。
3.依法监督“一府两院一委”正确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监察权,为推动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发挥人大作用。
4.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区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就相关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对作出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视察或督查。
5.加强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调查研究,汇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后续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学前教育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临翔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按照《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的规定,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选择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个别单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6.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的监督。以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临翔“环保世纪行”活动。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翔区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助推严格国土资源管理为重点,开展临翔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翔区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7.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以推动破解司法改革难题、促进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到蚂蚁堆乡和博尚镇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努力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9.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审查监督的刚性和力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助推依法行政。
10.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调研、论证等服务工作。
11.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修订完善《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大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议决定,努力推进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1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严格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原则,按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审议议案、票决任免事项、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任职表态等规定程序,规范行使人事任免职权。适时组织听取和审议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实现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
13.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代表学习培训,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14.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村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平台,多方式、经常性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激励代表履职热情,实现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建立区人大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常态化联系。
16.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督察等工作。
17.继续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18.发挥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民情资讯工作站的作用,及时编报《民情资讯》,畅通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主渠道。
19.抓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重点督办建议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20.指导各乡(镇)每年召开2次人民代表大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构建充满生机活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安排部署,不断健全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将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建设成为有效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到实处。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自觉维护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24.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挂钩服务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弘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努力在助推“临沧速度”,展现“临翔效益”中发挥人大干部作用。
25.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区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重点工作、人大代表履职等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临翔人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门户网站临翔窗口》等平台作用,努力拓展宣传阵地,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宣传实效,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影响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供养 41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25万元(本级财力92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56万元,项目支出178.44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44.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746.5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14.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3.84万元、津贴补贴358.9万元、奖金12.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万元、工伤保险0.74万元、生育保险2.23万元、失业保险0.27万元、大病保险0.86万元、住房公积金44.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工会经费7.44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2.项目支出:178.4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会议费47.44万元、区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经费30万元、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经费1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7万元、市区人大代表视察经费20万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费10万元、民情资讯工作经费10万元、委室工作经费1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年度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年度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746.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1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6%,较2017年497.37万元增加217.52万元,增长43.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提高;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较2017年44.36万元减少13.92万元,减少31.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6%,较2017年64.26万元减少6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不再在个人及家庭补助反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人大会议经费47.4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0万元。原因上年区乡人大换届,没有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算,今年新增35万元,为厉行节约,常委会议经费减少5万元;
为厉行节约,区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
为厉行节约,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10万元;
为加强代表活动,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7万元,比上年的27.75万元增加9.25万元;
因新当选代表的培训基本完成,减少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20万元;
因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告一段落,减少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经费2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44万元,比2017年度的44.36万元减少13.92万元,减少31.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2018年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万元。经费主要用于现有三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检查组及外地州工作交流等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第二部分 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