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7号)要求,涉及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调整5项,其中:取消3项,承接2项。现将《临沧市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临沧市政府承接省级审批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通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1.临沧市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临沧市政府承接省级审批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附件1 临沧市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3项) 附件2 临沧市政府承接省级审批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2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