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区委、区政府、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部门落实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建设、监测对象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信息化建设和常态化维护管理工作,做好相关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 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 关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后评估考核工作,统筹做好区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乡村振兴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四个不摘”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是夯实主体、帮扶、监管、整改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年初召开了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对巩固衔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完善了“区委领导挂乡、处级领导包村、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联村、部门挂钩帮扶”工作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按月调度推进,确保压实责任链条,调整充实了各工作专班,明确各项工作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最大化的集中人力、物力推进工作。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文件21份,区领导小组印发文件16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37份;区委常委会研究巩固衔接工作6次,区政府常务会8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各类调度会议23次。持续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选派67支驻村工作队、185名驻村队员,做到了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全覆盖。组织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助推驻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开展村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的“擂台比武”,凤翔街道石房村、蚂蚁堆乡蚂蚁堆村2支驻村工作队表现突出,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市级“优秀驻村工作队”。同时,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的汇报衔接,争取华中科技大学、省公安厅、云南大学在科技、医疗、教育、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深化合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三个定点帮扶单位累计投入临翔区帮扶资金5,998,600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514,000元,帮助采购10,340,000元的农特产品。按照区、乡两级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下派专项纪律检查组,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全面促进各项工作。2022年,临翔区主要涉及2021年后评估反馈的14个问题;对照省纪委省监委督查举一反三6个问题;对照省级反馈近期督导调研举一反三8个问题,针对国家、省、市各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2.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保障、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继续落实“两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助学金、生活费补助、“雨露计划”、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惠民政策。2022年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2601人次,23,592,318元。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各项工作,采取分类教学和关爱教学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2021—2022学年临翔区“雨露计划”项目共资助中职、高职在校生951人,资助资金2,873,000元。2022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2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05%。全区小学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脱贫村适龄儿童少年均100%入学,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继续落实健康扶贫30条,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对36种大病患者专项救治1690人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4类重点人群和4种慢病患者“应签尽签”。截至目前,脱贫人口中,高血压患者签约4220人,糖尿病患者签约525人,肺结核患者签约21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59人,履约率均达到100%。三类人员中高血压患者签约520人,糖尿病患者签约48人,肺结核患者签约3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155人,履约率均达到100%。持续开展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截至目前,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3211户已全部完工。严格对照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的标准,全力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编制完成了《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规划项目19件,已开工建设5件,累计完成投资18,010,000元。全面落实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坚决做到各类政策补助资金按期“应兑尽兑”。
3.是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脱贫人口产业帮扶、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制定下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文件,真正形成防贫长效机制。以“线上监测+线下排查”为主要措施,农户申请、乡村排查、部门预警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途径更加顺畅。2022年实地排查纳入监测对象150户478人,消除风险61户203人。健全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搭建劳务协作信息平台,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开展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3800人次,全年脱贫劳动力共转移就业20216人,比去年增698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876人,比去年增327人。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860人次,实现就业1712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2%。共兑付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补贴资金798,500元。新增认定帮扶车间3个,累计达到10个,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带动316名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返乡创业格局,培育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61名已脱贫劳动力享受10,190,000元创业贷款扶持。坚持“一人一岗,人岗相适”原则,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的脱贫劳动力,累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016个。形成了“转移一批、带动一批”的模式,比如:博尚镇碗窑立足放大高岭土和土陶技艺等资源优势,采取引进一批“名师名匠”、打造一批“乡土名匠”、研发一批“碗窑名创”,持续细化土陶技能人才层次,全面推进土陶技能人才“梯次队伍”建设,巧打碗窑“匠”字牌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安排财政资金实施项目66个,项目预算总投资112,140,000元,下达产业项目资金66,820,900元,产业占比为59.59%。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4,940,000元,下达产业项目资金30,259,900元,占比67.33%;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9,930,000元,下达产业项目资金14,561,000元,占比73.06%。印发《临翔区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2022年临翔区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等,积极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区共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0439脱贫户与143家合作社绑定,143家合作社与74家企业绑定发展,脱贫户“双绑”利益联结覆盖率达97.8%。新增注册农业企业1074户,累计达2684户。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4个,家庭农场454个。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全区8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现已入账28,192,900元,实现了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0,000元以上。新增发放脱贫小额信贷618户30,683,000元,向贷款户发放财政贴息资金538,500元。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富有实效的产业帮扶模式,比如:凤翔街道中山村坚持党建引领,以“产才”“农旅”“双网”“三个融合”发展思路,着力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动员各方力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构建了“农商文旅”发展的新模式。定琴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与企业、基地、村集体、农户联结的形式,打通农产品订单销售渠道,实现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增收。全区现有易地搬迁点35个,建档立卡搬迁户1031户4147人。2022年,共完成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2104人,实现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动态清零,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均实现1人以上就业的要求。持续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2022年安排涉农整合项目3个,共计投入资金3,820,000元。同时,进一步包装储备项目43个120,320,000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后续34个60,820,000元;以工代赈项目9个,投资59,500,000元。
4.是强化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乡村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了10个乡(镇、街道)资产清查,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监督管理机制,累计认定扶贫项目资产1258个,资金 26,276,000,000元。其中: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983个,资金21,754,000,00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142个,资金16,650,000元;创新实施“432”工作法,以四长包联促治理(村主任包村、组长包组、格长包格、户长包院),三个结合提成效(推动乡村发展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推动乡村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推动培育新风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两项机制强保障(推行党群积分管理机制、推行村民议事协商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比如:忙畔街道忙岗以搭建“微网格”、推行“微服务”、开设“微讲堂”、汇集“微积分”、创建“微庭院”的“六微”同创为抓手,找到了破解传统粗放管理难题的“突破口”,成功探索出了党建引领“标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的工作新路径。凤翔街道细嘎村以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为重点,探索走出了以组织搭台“活村治”、业态引路“掘村味”、创意农业“添村趣”、文化牵线“拾村忆”的“四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乡村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举办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培育骨干人才30名;选送3名乡村骨干人才外出深圳参加集中培训,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振兴领军型人才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派一人、包一村、抓一业”“3+N”专家人才帮扶基层助推发展行动,选派90名农旅专家人才结对100名站所骨干,104名片区辅导员服务104个行政村(社区)。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推进农村改厕,2022年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16座、农村卫生户厕2200座。8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建成无害化处理乡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6个,配有村组垃圾箱(池)3879个,垃圾清运车124辆。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累计申报评选省级美丽村庄20个,市级美丽村庄10个。比如:马台乡萝卜山以小农发展驱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因地制宜提出、实施一户多业、一户一品、一村多产、一村一品、一山一花的“五个一”工程,全力推动萝卜山小农对接现代化,探索农民增收机制,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5个股室及1个中心),包括:综合股、计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规划与统计监测股、易地扶贫开发股、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所属单位0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为空表。
2.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24,140.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9,629.37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11.14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86,049.34元,增长233.98%。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93,202.63元,增长283.3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其他收入减少607,153.29元,下降99.26%,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代收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拨入捐赠村级活动场所经费,在记账时不计入其他收入科目,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945,041.9元。其中:基本支出3,341,676.56元,占总支出的20.96%;项目支出12,603,365.34元,占总支出的79.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12,676.95元,增长151.8%。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减少 208,050.37元,下降5.86%;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扶贫信息员劳务费。项目支出增加 9,820,727.32元,增长 352.93%; 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1,676.5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8,050.37元,同比下降5.86%,减少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中减少扶贫信息员劳务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10,961.21元,占基本支出的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715.35元,占基本支出的6.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48,141.0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03,365.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20,727.32元,同比增长77.92%,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补助资金538,545.8元,主要用于对获得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进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费296,222.42元,主要用于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产业帮扶、定点扶贫、项目库管理等各类工作;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10,768,098.75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低收入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采购资金570,103元,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进行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规范临翔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光伏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经费97,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局单位机构和信息人员的基本开支的工作经费;昔归示范区、萝卜山示两个乡村示范区建设工作项目补助资金7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持续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好昔归示范区、萝卜山示范区建设、考核、宣传等其他工作;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2,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1-2022学年,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区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学年助学补助3000元;2019年度退出3个贫困村奖励经费9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19年退出贫困的三个村,即:博尚镇小那么村、忙畔街道岔河村、蚂蚁堆乡邦谷村,每个贫困村奖励30,000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经费95,982.84元,主要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经费;乡村振兴经费及其他35,412.53元。主要用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补助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利息收入,滚存本金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9,629.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88,767.87元,增长 173.32%,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采购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6,89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比上年同期增加256,544.04元,同比增长185.84%。增加主要原因:增加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及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8,84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 %。比上年同期增加11,519.8元,同比增长5.07 %。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提高人员缴费基数。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5,026,82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5%。比上年同期增加9,205,966.66元,同比增长158.15 %。增加的主要原因: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临翔区光伏扶贫经费及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采购资金。主要用于: 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补助资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补助资金及光伏扶贫电站运维采购资金、项目管理费、贫困村奖励经费、雨露计划项目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 237,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 %。比上年同期增加44,738 元,同比增长23.26 %,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提高人员缴费基数。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无其他类别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42,51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148.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42,51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148.79元,年初预算数为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64元,年初预算数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484.76元,下降3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148.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7.24元,增长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6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912元,下降57.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临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本单位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四)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715.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9,205.88元,下降72.85%,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扶贫信息员劳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27,042.13元、邮电费4,821.18元,差旅费3,170元,维修(护)费7,840元,会议费240元,培训费439元,公务接待费9,037.21元,劳务费10,399.87元,委托业务费709.57元,工会经费45,067.6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148.79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97,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3,472,185.33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5,046.06元,固定资产184,63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2,507.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2,857.9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7%,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拨入代管上海沪滇协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临翔区各乡(镇)街道农村建设。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本年度没有增加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3,7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3,7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3,7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翔区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2,567,952.81元,共1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2,567,952.81元,支出12,567,952.81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翔区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