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要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临翔区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时间
本次绩效监控评价主要针对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临翔区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安排的247.39万元资金(其中第一批77.39万元、第二批170万元)使用情况开展。
(二)组织方式
为确保绩效监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项目股、综合股、规划财务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估小组,具体负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监控评价的组织实施。
(三)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依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逐项对照指标实际完成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过程
评价工作依据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逐项对照指标实际完成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和内容
发展特色产业是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途径。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以来,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作为金融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有效缓解了脱贫群众发展产业面临的资金难题。贷款对象为18—65周岁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由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精准用于发展生产经营,严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2024年,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临翔财农发〔2024〕4号)文件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指标77.39万元。《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部分)的通知》(临翔财农发〔2024〕32号)文件下达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指标170万元。共安排贴息资金247.39万元,全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2024年6月底,实际支付136.458755万元,支付率55.16%;截至12月底,实际支付110.931245万元,支付率44.84%。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第一批(2024年第1季度)支出65.450991万元,惠及农户1582户次;
第二批(2024年第2季度)支出71.007764万元,惠及农户1688户次;
第三批(2024年第3季度2024Q3)支出40.401741万元,惠及农户970户次;
第四批(2024年第4季度2024Q4)支出70.529504万元,惠及农户1689户次。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进展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实施符合区委、区政府的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临翔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修订通知》(临翔农组办发〔2024〕16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临翔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全部采用户贷户用户还模式。贷款流程: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人口申请→乡镇(街道)资格初审→合作银行入户调查核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合作银行收集贷款资料、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贴息流程:合作的经办银行根据获贷户贷款额度核算出每个季度贴息金额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区财政局将贴息资金划拨到区农业农村局账户→经“一卡通”系统将贴息资金逐一划拨到获贷户个人“一卡通”账户(社保卡)。
2.项目管理情况
建立区政府主导,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街道)协同,金融机构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与系统录入,实时监测贷款数据变化。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贴息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3.项目实施情况
(1)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2)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思路,完善贷款流程和风险防控机制,优化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
(3)精准施贷,提升效益。严格审核贷款对象资质,落实“应贷尽贷”,规范贷款用途,强化风险预警和到期提醒,保障财政贴息与风险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4)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引导群众知晓政策、诚信还贷,严格程序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目标预期完成情况
2024年,项目累计为5929户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提供贴息补助247.39万元,有效支持农户发展生产经营,促进增收。全年资金执行率达到100%,政策目标基本实现。
(二)各项目绩效指标进展分析和完成情况
对全区具备产业发展条件、有劳动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进行放贷,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2024年度涉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247.39万元。
产出指标:贷款年度总金额326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人口贷款申请满足率≥90%;贷款风险补偿比率≥80%;贷款还款率≥95%;贴息利率≤4.75%;贷款及时发放率≥95%。
效益指标:受益农户1884户次;贴息最长期限≤3年。
满意度指标:受益农户满意度≥95%。
综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与财政支出方向及效果高度相关,实施过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优”,建议继续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实际贴息金额与年初计划存在偏差。年初计划贴息400万元,实际贴息247.39万元,主要因贴息金额根据贷款实际发生利息动态核定。
二是贷款逾期率有所上升。2024年末贷款余额为9142.23万元,涉及1884户,逾期4户共17.14万元,逾期率为0.19%。随着贷款规模扩大,风险防控压力相应增加。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管。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合理预估资金需求,确保财政资金按时足额支付,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二)强化全流程风险防控。做好贷前诚信教育、贷中合规审查、贷后跟踪核查,加强对贷款项目的指导与服务,严防还款风险,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 ||||||||
临翔区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临翔区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
主管部门 |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 单位 |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 总额 | 247.39 | 247.39 | 247.39 | 10 | 100% | 8 | ||
其中:当年财政 | 247.39 | 247.39 | 247.39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 资金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根据银行实际结息周期及结息金额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推动农户发展生产经营,实现增收。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024年共计贴息5929户次247.39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获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在贷款贴息期内给予全额贴息,推动农户发展生产经营,实现增收。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指标值 | 实际完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1 | 产 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贷款年度总金额 | ≥3000万元 | 3267.5万元 | 10 | 10 | |
2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人口贷款申请满足率 | ≥90% | ≥90% | 10 | 10 | |
3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 ≥80% | ≥80% | 10 | 10 | |
4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贷款还款率 | ≥95% | ≥95% | 10 | 8 | 2024年末贷款逾期4户17.14万元,逾期率0.19% |
5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 ≤4.75% | ≤4.75% | 10 | 10 | |
6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贷款及时发放率 | ≥95% | ≥95% | 10 | 10 | |
7 | 效益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农户数 | ≥1000户次 | 1884户次 | 10 | 10 | |
8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贴息的最长期限 | ≤3年 | ≤3年 | 10 | 10 | |
9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农户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