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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23 08:44 作者:临翔区忙畔街道 信息来源:忙畔街道 浏览次数:32 字体:【

云南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为路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主动顺应全省城镇化发展趋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经过5年的努力,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与全国差距持续缩小,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充分释放,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推动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二、实施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提升行动

深入落实以水定城、以产立城、以人兴城、以文润城、以美塑城要求,以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五城共建”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彰显城市特色品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打造一批和谐宜居、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新城。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制定全省城市设计导则和街区规划设计导则,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强化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

(二)彰显城市特色品质。坚持文化自信,发展有历史记忆、民族特点、地域特色的城镇。对城市自然生态地段、历史人文地段、景观敏感地段的建筑,加强风貌设计引导和建筑风貌管控。实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工程,建设彰显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精品建筑,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建筑。打造一批活力街区,让城市更有烟火气。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城市对外连接通道,推进城市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供排水、雨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路面电网及通信架空线全面入地。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提标提质和制度落实,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工程。

(五)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城市管理志愿队伍和群众性治安防范队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源头预防、排查发现、调处化解、防范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三、实施县域经济促就业提升行动

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园区载体功能、增强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为重点,聚焦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强承载能力产业,推动县域经济规模持续壮大,助推城市吸纳就业能力全面提升,实现“产”、“城”、“人”融合协调发展。

(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制定印发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打造一批产业主攻方向清晰、辨识度高的农业、工业、文旅、强边县。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重点在农业县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引导工业县依托现有工业发展基础,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打造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持续擦亮“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名片,重点在文旅县推动旅游产品和服务迭代升级。发挥强边县“边”的优势,以边境县(市)为重点,依托沿边产业园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等,培引重点类型加工企业落地,培育沿边城镇带,提升边境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夯实强边固防基础。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重点项目按程序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

(二)强化产业园区载体功能。推动全省开发区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设立省级开发区。建立健全以亩均营业收入等指标为重要考量的分类指导评价体系。

(三)增强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推动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县域中职学校并合作开展一体化办学,对接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专业设置。设立新投资落户云南企业人才子女就学定点服务窗口,提高对企业人才的服务水平。

(四)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化率低、人口规模大、产业主攻方向为工业的县(市、区)为重点,培引打造产业链“链主”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省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潜力地区职业教育发展和园区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加大潜力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大对潜力地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项目建设支持,支持潜力地区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方面加快突破。

四、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以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巩固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成果,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切实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生活生产成本,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

(一)进一步拓宽城镇落户渠道。持续巩固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成果。全面落实户口迁移、出生落户和出具户籍类证明等“跨省通办”。

(二)完善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提高非户籍人口在常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加快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在昆明市等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5年累计开工建设50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办”。探索将有组织化就地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口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提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县域优势产业集聚能力。加大规模较大中心镇建设力度,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补齐边境县(市)路网、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边境县城高效运行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实施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行动

以打造同城化、现代化程度高的昆明都市圈为重点,加快云南副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昆(明)曲(靖)、昆(明)楚(雄)工业协同,昆(明)玉(溪)、昆(明)曲(靖)科创协同,昆(明)红(河)文旅协同,推动形成中心城市带动都市圈、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支撑区域协同发展的空间动力机制。

(一)培育壮大昆明都市圈。转变昆明市发展方式,加快印发昆明都市圈发展规划。提升城际通勤效率,适时采用大站直达等停靠方式提升昆明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通勤效率。推动准入标准一体化,加快实现昆明都市圈内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和信息互联共享。有序疏解昆明市过度集中的高等教育和优质医疗资源,推动跨城市(镇)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协同,加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联合制定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事项清单。健全重大灾害和公共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协同保障,按照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框架要求,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形成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都市圈产业协作配套项目整体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

(二)加快云南副中心城市建设。推动曲靖市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高水平建设云南先进制造业中心,高标准建设网络型基础设施样板,高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城市,高质量建设区域功能中心,成为滇中城市群重要增长极。

(三)推进昆(明)曲(靖)、昆(明)楚(雄)工业协同。以嵩明—马龙协同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为重点,持续增强麒(麟)沾(益)马(龙)组团发展能级,推进昆(明)曲(靖)工业协同步伐。以安宁—禄丰协同推进化工、冶金、新能源电池等发展为重点,推进昆(明)楚(雄)加快工业协同步伐。

(四)推动昆(明)玉(溪)、昆(明)曲(靖)科创协同。以呈贡—澄江协同打造全省科创高地为重点,推进昆(明)玉(溪)加快科创协同步伐。支持曲靖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昆明市发挥主导作用,推动昆(明)玉(溪)、昆(明)曲(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发展,共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中试孵化基地。

(五)推动昆(明)红(河)文旅协同。以石林—泸西、石林—弥勒协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重点,推动昆(明)红(河)加快文旅协同步伐。推动蒙(自)个(旧)开(远)组团发展。

六、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城市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

(一)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实施完整社区建设工程。

(二)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进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打造一批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

(三)持续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坚持治山治水治城相统筹,常态化一体推进城市扩绿、兴绿、护绿,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公园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构建大中小结合、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公园体系;挖掘拓展街区、街道、单位、小区等的绿色空间,推进城市生态空间共享;推进乡土特色适生树种运用。落实管护长效机制,夯实绿化美化工作成效。

(四)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雨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开展排涝通道系统整治,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

(五)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城市生命线抵御重大灾害能力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更新改造,完善城市燃气、供热等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深入开展城市管道和设施普查,有序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标准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加快物联感知设施建设,加强联网监测。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网互通。

(六)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加快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提高重点场所5G网络覆盖率,推动北斗应用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完善云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争取在县级以上实现城市管理平台全覆盖。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发挥好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好调度、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各州(市)要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市、区)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因地制宜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定期开展城乡代码调整工作,探索利用手机信令大数据开展全省、各州(市)及特定区域人口流动情况监测,探索开展城市城区年度常住人口统计。省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对各地各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监测,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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