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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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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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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0-15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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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紧紧围绕临翔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率先把临沧建设成最美丽的地方”为抓手,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生态临翔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和业务工作,实现林业产值30.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5350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造林工程完成情况

 (1)面山造林工程。一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把临沧建设成最美丽的地方”号召,对临翔区主城区面山旗山、南高山进行了樱花绿化种植,全面完成苗木种植530亩、点籽播种1500亩,完成投资450万元;二是根据《临翔区老坟植树遮蔽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主城区面山及“三沿六区”老坟周边绿化遮蔽工作,共投资98.225万元完成种植绿化树木7.3万株;三是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周边美化绿化进程,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东片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的工作安排,完成东环线至立景阁沿线路域美化绿化以球花石楠、天竺桂、金竹、冬桃、香樟等树种的绿化种植工作,共完成投资553.08万元,种植金竹、球花石楠、天竺桂、冬桃、香樟等11.23万株,种植万寿菊6000盆、混播草籽3400㎡。四是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推动全民参与植树增绿工程建设,组织区级机关在凤翔街道中山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次,种植竹子3500余株,参加人数达1500余人,全年共完成义务植树385.26万株。

(2)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一是按照“鲜花盛开的村庄”建设规划,分别向圈内乡坝胡村平掌自然村,博尚镇勐准村腾龙自然村、幕布村、碗窑村炼玉庄园,凤翔街道石房村细嘎自然村、中山村,忙畔街道丙简村小铺子自然村,蚂蚁堆乡蚂蚁堆村龙洞自然村、蚂蚁堆村驿亭新村,章驮乡勐旺村腊东自然村,南美乡南美古村落,邦东乡卫平村忙丫自然村、卫平自然村、忙东自然村,团山村团山自然村等15个自然村,调运、提供、种植三角梅、李子、冬桃、澳洲坚果、樱花、天竺桂、凤凰木等各类绿化美化苗木13602株,完成投资135.83万元。二是主城区三角梅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完成土地租赁163亩,种植各类三角梅3.5万株,种植蓝花楹、天竺桂、向阳花、香樟树1000多株,新建观景台2座、凉亭1座及公园大门等基础设施一批,完成投资2560万元。

(3)退耕还林工程。一是完成3000亩陡坡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二是完成临翔区2016-2017年退耕还林8.15万亩的检查验收,并于7-8月完成2016-2017年退耕还林8.15万亩的全面补植补造,督促各乡、镇、街道2017年4.15万亩退耕还林项目的内业档案资料的整改;完成2015年度5000亩陡坡地治理项目第五年成效自检自查。

2.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1)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是审批商品材蓄积24573.9m³,出材量17597.64m³,薪柴3126m³。其中:审批商品林蓄积18471.3m³,出材量13476.71m³,薪柴2300.33m³。审批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蓄积420.3m³(不占指标),出材148.1m³,薪柴124.6m³。审批非林地采伐蓄积5682.3m³(不占指标),出材量3972.83m³,薪柴701.07m³。审核自用材蓄积785.24m³,出材514.5m³。二是严格管理木材流通渠道,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共发放区内运输票证85件,848.474m³,区外运输证509件,5628.8924m³。木材检查站检查车辆168车,2676.47m³。三是严格按《林地管理办法》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手续,并按要求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共审核上报永久征用林地5宗,征用林地面积3.8173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43.5486万元。上报市林业局审批临时占用林地1宗,占用林地面积4.3348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67.7248万元。我局审批临时占用林地1宗,占用林地面积2.6145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26.145万元。审批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1起(森林防火公路建设),使用林地面积0.9661公顷。四是完成2018年伐区验收18个。拨交22个伐区,完成防火公路作业设计编写2个,森林督查核实图斑42个,失火案鉴定13个,毁林开垦刑事案件鉴定4件,滥伐林木鉴定1件。

(2)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各级各部门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民生问题抓紧抓实,着力“建机制、严责任、夯基础、实宣传、控火源、强队伍、重响应”的思路,着力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据统计,全区共发生森林火情17起(其中:较大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48.11公顷,森林受害面积11.6公顷,森林受害率为0.0003‰,火灾当日扑灭率100%,查处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26起,火灾查处率100%。在今春森林防火期间,及时制订了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火工作预案,召开了全区春季森防工作会议,对森防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并采用多种形式加强防火宣传,累计设立防火宣传牌13块、发放宣传册(户主通知书)8.5万份、出动宣传车60台次,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全区未发生一起火灾。

(3)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为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与各乡镇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一是加强木材调运和林木种苗产地及调运检疫工作,完成产地检疫种子12.5吨,苗木面积670亩,苗木120万株,木材3.626万立方米,开出产地检疫合格证115份,检疫率98%;完成调运检疫苗木65.2018万株,木材1.4916万立方米,开出调运检疫合格证1485份,检疫率100%。其中省外调运木材644万立方米,苗木22万株,种子20吨,开出省外调运检疫合格证20份。二是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上半年发生病虫害面积45700亩,防治面积45000亩。三是认真开展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共踏查松林120万亩,发现枯死松树20株,通过重点调查无松材线虫病,死亡是人为引起。调查木材生产加工厂、绿化公司、松材使用等单位68家,通过普查目前我区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4)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主要利用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执法,对全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捕杀、偷盗、贩卖野生动物等不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全区野生动物资源。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对全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影像资料,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并强化宣传引导,大力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开展全区野猪资源调查,共调查9个乡镇(街道)39个村民小组,49个野猪分布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清网、清套、清夹等清除非法猎具专项行动,共收缴铁夹2个。开展毁林种茶问题清查,移交毁林种茶案件6起。办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3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搞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100份。

3.精准扶贫工作

(1)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自2015年9月开展挂钩帮扶扶贫以来, 54名干部职工对博尚镇邦别、永和、永泉、勐准、博尚5个村委会2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2019年期间,派出3名驻村工作队长、7名驻村工作队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入户工作, 54名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221户贫困户650余人次。

(2)生态脱贫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我局共在全区范围内聘用30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严格按程序进行,按月进行考核,按月发放劳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并为每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按照培训计划,完成了第一、第二季度的培训,主要内容为森林防火、封山禁牧和病虫害防治等,生态护林员均能履职尽责,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做好巡山护林工作,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上未发生一起火灾,起到了增强森林管护和促进贫困户增收的双重效果。目前,1-10月份的生活补助费已发放,共兑付215万元。二是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带动贫困户增收,及时足额兑现天然林停伐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年内向50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兑现天然林停伐补助金85.5574万元(8.5574万亩)、向22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40.1307万元(4.01307万亩);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兑现2016年度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1200万元(其中:涉及19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04.715万元13490.5亩)、兑现2017年度4.1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补助资金2075万元(其中:涉及11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50.865万元9017.3亩)。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上半年,我局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担当,切实把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站、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做出廉政承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能主动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精准扶贫”、“三项机制”、“追赶超越”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肃查处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正确处理好干群关系。

(2)强化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我局能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以案促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干部管理。我局能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总开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规党纪进行系统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上好党课,及时交纳党费,严格党员发展,并能按照干部管理制度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学习、外出报备、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公务接待、会议、财务管理等制度,能坚决纠正自由松散、推诿扯皮、消极拖沓等不正之风,严厉整肃本单位出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全局没有一例违反党风党纪的问题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临沧市临翔区森林公安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058.98万元,与上年6,604.39万元对比增加454.59万元,增长6.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6.89万元,占总收入的78.15%,与上年4,910.51万元对比增加606.38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拨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980.00万元,2019年度护林员聘用人数增加,护林员工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42.09万元,占总收入的21.85%,与上年1,693.89万元对比减少151.80元,降低8.9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拨入以前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少于2018年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31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88万元,占总支出的31.8%;项目支出4,309.67万元,占总支出的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6,689.83万元对比减少370.28万元,降低5.53%,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945.54万元对比增加64.34万元,增长3.31%;项目支出与上年4,744.29万元对比减少434.62万元,降低9.16%。主要原因是2019年造林补贴、陡坡地治理等零余额账户项目未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9.88万元。与上年1,945.54万元对比增加64.34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2019年护林员工资265.39万元列入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9.67万元。与上年4,744.29万元对比减少434.62万元,降低9.16%,主要原因是2019年造林补贴、陡坡地治理等零余额账户项目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4%。与上年5,682.99万元对比减少2,090.88万元,降低36.79%。主要原因是零余额账户项目未能支付,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项目用款额度1,425.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比上年同期63.08万元增加147.63万元,增加234.04%。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比上年同期227.58万元减少118.16万元,减少51.9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9.80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比上年同期122.43万元增加3.59万元,增加2.9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8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5.8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8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2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2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比上年同期2163.24万元减少2139.77万元,减少98.92%。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0.45万元、2110602退耕现金23.02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2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比上年同期322.02万元减少106.62万元,减少33.11%。主要用于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5.40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2,7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3%。比上年同期2672.23万元增加119.87万元,增加4.49%。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213.63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781.74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18.01万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10.00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6.86万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430.49万元、2130234防灾减灾30.03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14.52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436.82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1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比上年同期112.42万元增加2.56万元,增加2.2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14.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万元,完成预算的6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8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27.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05万元,下降1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46.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强预算控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占87.9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占1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及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工作指导、学习交流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52万元,与上年137.78万元对比增加237.74万元,增长172.55%,主要原因是2019年护林员工资265.39万元列入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5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1.44万元、邮电费5.06万元、差旅费2.69万元、租赁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劳务费269.89万元、委托业务费0.20万元、工会经费2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2,20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43.03万元,固定资产743.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18.87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7.4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3.6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69.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在建工程增加505.66万元,无形资产无变动,其他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6.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收回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727.2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019年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05.77

3943.03

743.87

577.67

16.91

0

149.29 

0

7518.87

0.000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评价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2019年度整体支出管理,科学评价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特点,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召开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收集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由项目股室按照资金安排使用方向分工负责,具体组织相关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9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目资金,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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