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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总体目标,围绕“森林临翔、绿色发展”,着力发展林业新业态,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拓展生态建设新思路,促进森林质量新提升。扎实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清理核查图斑58个,安装种茶毁林举报宣传牌30块,依法查处违法图斑20个258.21亩,查办行政案件14起、刑事案件1起,处罚涉案人员14人罚金29.03万元,依法收回林地175.2亩,恢复植被370.4亩;发放“临翔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等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材料8万余份、举办防扑火技能培训13场次970余人次,有效处置森林火情3起,核实卫星热点4个;完成荒山造林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3000亩;查办林业行政案件157件;积极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引进朱有勇院士团队在小道河建成林下有机三七种植示范园200亩。全民义务植树85万株,森林覆盖率达76.29%、林草总产值达37.57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13号)文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2.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临编办发〔2019〕19号)文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9个事业单位:
临翔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整改复耕办公室)、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队、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五老山国有林场、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马鹿坑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01.43万元,与上年9,510.57万元对比减少5,709.14万元,降低6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1.72万元,占总收入的80.28%,与上年9,415.06万元对比减少6,363.34万元,降低67.59%,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一轮整改复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补贴等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4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9.72%,与上年95.51万元对比增加654.2万元,增长684.95%,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林草局拨入森林草原防火经费19.03万元、旗山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63.91万元、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资金16.92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5万元,财政拨入整改复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29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05万元,其他部门拨入资金10.85万元,导致其他收入较2020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411.50万元,与上年3,029.44万元对比增加3,382.06万元,增长111.64%。其中:基本支出1,665.15万元,占总支出的25.97%,与上年1,544.26万元对比增加120.89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且2020年8-12月护林员生活补助至2021年发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4,746.35万元,占总支出的74.03%,与上年1,485.18万元对比增加3,261.17万元,增长219.5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一轮整改复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5.15万元,与上年1,544.26万元对比增加120.89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且2020年8-12月护林员生活补助至2021年发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8.76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与上年1,199.38万元对比增加109.38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3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与上年344.88万元对比增加11.5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6.35万元。与上年1,485.18万元对比增加3,261.17万元,增长219.5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一轮整改复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1节能环保支出1,086.60万元,其中: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33.04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生活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荒山造林补植补造项目;2110501森林管护3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2110507停伐补助88.44万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110602退耕现金292.1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整改复耕及新一轮整改复耕现金补助;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241.0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整改复耕种苗采购;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212城乡社区支出341.67万元,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1.67万元,主要用于森翔林业有限公司贷款利息、化解工程款等。
213农林水支出3,295.54万元,其中: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69.8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桉树替换种植项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57.8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2130211动植物保护141.97万元,主要用于在养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补助;2130227贷款贴息63.6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贷款贴息;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2.0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95.79万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东片区人居环境提升绿化工程暨东环线综合整治绿化、林下三七示范园小道河护林点院士工作站修缮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旗山义务植树造林项目等;2130505生产发展148.65万元,主要用于雪胆种植项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金线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毒理试验产品购置。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4万元,其中: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2.5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5.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2%。与上年2,737.78万元对比增加3,097.73万元,增长113.15%。其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5.15万元,与上年1,544.26万元对比增加120.89万元,增长7.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且2020年8-12月护林员生活补助至2021年发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70.36万元,与上年1,193.52万元对比增加2976.84万元,增长249.42%,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一轮整改复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与上年76.39万元对比增加85.79万元,增长112.3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75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35.85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与上年103.20万元对比增加12.34万元,增长11.9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3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6.5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1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85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0%,与上年75.08万元对比,增加782.52万元,增长1042.25%,主要用于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33.04万元、2110501森林管护30.00万元、2110507停伐补助88.44万元、2110602退耕现金292.12万元、211060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12.00万元、2110699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2.00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34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与上年对比增加341.6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1.67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4,24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0%,与上年2,380.28万元对比增加1867.75万元,增长78.47%,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202.58万元、2130204事业机构807.77万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69.85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57.83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141.97万元、2130227贷款贴息63.68万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3.20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46.77万元、2130505生产发展148.65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73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8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与上年85.37万元对比增加2.58万元,增长3.0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7.95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与上年16.46万元对比增加6.08万元,增长36.94%,主要用于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2.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87万元,比2020年8.99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1.3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5万元,与2020年5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87万元,比2020年3.99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56.37%;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占43.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39万元,与上年344.88万元对比增加11.51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9万元,水费0.62万元,电费2.33万元,邮电费5.46万元,差旅费2.27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3.87万元,劳务费289.13万元,委托业务费4.50万元,工会经费18.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98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49万元,固定资产1,90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99.3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资产总额与上年20,289.49万元相比,减少8,305.87万元,同比下降40.94%。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11,026.82万元相比,减少8,944.33万元,同比下降81.11%;固定资产与上年1,792.04万元相比增加109.78万元,同比增长6.13%;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7,470.63万元相比增加528.68万元,同比增长7.08%;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7.5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21万元,同比下降80.55%,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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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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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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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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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983.62 |
2082.49 |
1901.82 |
1488.54 |
108 |
305.28 |
0 |
7999.31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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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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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7.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1.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9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746.35万元,共3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支出4,170.36万元,占总支出87.86%,其他资金拨付项目经费575.99万元,占总支出12.14%。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林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