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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落实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辖区内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辖区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职能转变。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17.有关职责分工。与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临沧市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13号)文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临沧市临翔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临沧市临翔区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2.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置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临编办发〔2019〕19号)文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属9个事业单位:
临翔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核定事业编制3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临翔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专技5名,工勤1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营林站(临沧市临翔区整改复耕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 22名(专技20名,工勤2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苗站(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9名(专技8名,工勤1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队核定事业编制12名(管理2名,专技9名,工勤1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专技编制3名、临沧市大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临翔区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名(管理1名,专技4名,工勤2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五老山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8名(专技6名,工勤2名)、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马鹿坑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7名(专技5名,工勤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快推进“森林临翔”建设。力争完成新造林3万亩、实现林草总产值40.48亿元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6.34%。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全力修复生态环境。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创新国土绿化机制,持续把沿江、沿河、沿路和生态脆弱地区特别是澜沧江流域临翔段作为重点区域,切实抓好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完成新造林3万亩,义务植树85万株以上。
二是巩固创森成果,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主城区三角梅主题公园、红椿主题公园、南汀河沿岸坚果谷(坚果庄园)项目建设,构建“城区处处是景点、乡村处处是景区”的生态旅游格局。
三是推动林业产业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完成林下有机三七种植9000亩以上。
四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保持376名生态护林员选聘数量不减,94.15万亩公益林、93.05万亩天然林资金足额兑现,切实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五是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资源质量。统筹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业案件综合查处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均达9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499,469.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69,225.7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4,330,244.00元。
与上年25,338,774.80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5,160,694.90元,增长217.6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中包含了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4,330,244.00元,同时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16,169,225.70元与上年25,338,774.80元对比减少9,169,549.10元,下降36.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停伐补助、整改复耕、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499,469.70元,其中:本年收入16,169,225.70元,上年结转收入64,330,24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69,225.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5,338,774.80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60,694.90元,增长217.69%。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中包含了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4,330,244.00元,同时2022年本年收入16,169,225.70元与上年25,338,774.80元对比减少9,169,549.10元,下降36.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停伐补助、整改复耕、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499,469.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499,469.7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3,111.79元,与上年15,274,643.60元对比减少441,531.81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核算公积金和各项保险的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元和公务员2000元)、工会经费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元和公务员2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项目支出65,666,357.91元,与上年10,064,131.20元对比增加55,602,226.71元,增长552.48%。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中包含了上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64,330,244.00元,同时2022年本年项目支出16,169,225.70元,与上年25,338,774.80元对比减少9,169,549.10元,下降36.19%,主要原因是2022年停伐补助、整改复耕、森林资源培育、动植物保护等项目无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238,225.2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15,875.4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68,532.9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61.9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0,436.7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98,582.0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0,712.3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7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
9.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452,574.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支出;
10.2110602“节能环保支出-整改复耕还草-退耕现金”21,030,2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支出;
11.2110699“节能环保支出-整改复耕还草-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支出;
12.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949,794.5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运行支出;
13.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118,402.6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运行支出;
14.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27,286.00元。主要用于整改复耕工作经费支出;
15.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094,3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16.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936,113.91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17.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5,369,992.96元。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抚育、造林补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等专项支出;
18.2130505“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5,008,5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项目、临翔区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专项支出;
19.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07,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财政保险费补贴支出;
2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28,668.9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1.22406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1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专项资金支出、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007,393.77元(基本支出13,007,393.77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3,612,62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1,062,84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3)30103奖金382,313.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4,373,24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8,225.2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5,875.42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9,018.7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712.38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871.9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失业、大病保险缴费等支出;
(10)30113住房公积金928,668.9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776,229.12元(基本支出1,757,185.12元,项目支出25,019,044.00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145,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支出;
(2)30205水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3)30206电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4)30207邮电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邮电费支出;
(5)30211差旅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支出;
(6)30217公务接待费38,7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
(7)30218专用材料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支出;
(8)30226劳务费11,726,082.96元,主要用于护林员补助、森林抚育、造林补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临翔区坚果谷坚果庄园示范点建设、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等支出;
(9)30227委托业务费664,686.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费补贴、整改复耕工作经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等支出;
(10)30228工会经费148,976.16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1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0,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3,284.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草原生态修复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20,846.81元(基本支出68,532.90元,项目支出36,452,313.91元),其中:
(1)30305生活补助68,532.9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生活补助和遗属补助支出;
(2)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21,591,313.91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整改复耕还草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森林火灾保险等支出;
(3)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61,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0,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其中:
(1)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支出。
5.310资本性支出3,995,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995,000.00元),其中:
(1)31005基础设施建设3,99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下有机三七种植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园项目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次,共计接待476人次。
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三三制区级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1.项目名称:三三制区级配套森林防火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发〔2012〕20号)、《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临森指办发〔2012〕20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2022年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三三制区级配套森林防火经费75,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2021—2025年临沧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完成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完成309.3万亩森林管护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守护好全区的森林资源,实现“大美临沧”建设目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
(二)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沧市财政局、沧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森林火灾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林发〔2020〕15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244.70万亩林地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244.70万亩林地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6.资金安排情况:森林火灾保险专项资金461,113.91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244.70万亩林地森林火灾保险投保。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森林火灾保险投保,预防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林区平安稳定,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
2.立项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2021—2025年临沧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给予审核拨付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区级预算经费的请示》(临翔林请〔2020〕71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2021-2025年临沧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Ⅰ级火险县专业队伍建设标准,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
5.项目实施内容: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提升全区应急处置水平,维护林区平安稳定,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4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切实加强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和草原火灾,守护好全区的森林和草原资源。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区级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临翔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守护好临翔区的绿水青山,实现“大美临沧”建设目标。
(四)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南省临翔区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临翔政复〔2019〕91号)、《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24号)、《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整改复耕工作经费)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57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
5.项目实施内容: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建设规模1.3万亩。
6.资金安排情况: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1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2014年陡坡地生态治理、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对临翔区辖区内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湖库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陡坡耕地进行生态治理,建设规模1.3万亩。
8.项目实施成效: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是云南省政府为加速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培植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森林云南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五)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请求给予安排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区级预算的请示》(临翔林请〔2021〕151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成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查处其它相关违法案件。
5.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查处其它相关违法案件。
6.资金安排情况: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2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查处其它相关违法案件。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全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工作,查处其它相关违法案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57,185.12元,与上年1,798,884.32元对比减少41,699.20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会经费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元和公务员2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135,3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700.00元、30207邮电费40,000.00元、30205水费6,000.00元、30206电费18,000.00元、30211差旅费1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6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48,976.16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0,200.00元、30226劳务费1,120,008.96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2,489,115.15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4,943.25元,固定资产11,671,090.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993,080.8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96,414,146.6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925,03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406.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75,36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33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