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林业和草原局)
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3 03:55 作者: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局 信息来源:临沧市政府网站群 浏览次数:58 字体:【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8〕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按照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推行依法行政的原则,对本年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林业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8〕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罗星贵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副局长杨春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详细安排部署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审查制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规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8〕2号)文件要求,明确了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林业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7年,我局主要采取公开林业资讯、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领导及领导分工,下设机构及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务三公经费等内容。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林业局在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信息230条。

  2、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在“机构信息”中重点对局基本情况和局内设科室及下设事业单位(办公室、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股、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股、营林站、林木种苗站、林业调查规划队、农村能源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场办、五老山林场、马鹿坑林场)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二是在“林业资讯”中就林业发展、造林绿化、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了林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权制度改革、等各类信息;三是在“领导简介”中公开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情况;四是公开涉林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信息;五是及时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梳理等工作信息,明确了权利、责任和义务,以便更好地为百姓服务。

  (二)公开形式。林业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公开资料、公开栏等其他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7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347件(其中:木材采伐证215件、区内运输证679件、区外运输661件,调运检疫792件),全部按规定时限完成,按时办结率达100%。主要受理方式为我局驻政务服务管理局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二)申请办理情况办结率达到100%。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二)《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三)《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

  (四)《木材运输证》

  (五)《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

  (六)《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七)《野生非木质森林资源开发许可证》

  (八)《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九)《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审批》

  (十)《临时占用林地许可证》

  (十一)《野生树木移植许可证》

  (十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上述12个项目为林业局当前正进行的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林业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2018年,林业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县林业局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1316402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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