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纪委监委)
索引号
czj22/2022-00204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3-27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机构)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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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机构)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区监察委员会、区委巡察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组建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简称区监委),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原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局、临沧市临翔区预防腐败局、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机构和职责整合划入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省委巡视工作、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

  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临沧市临翔区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改革后,共派出15个纪检监察组(包含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2017年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巡察办),内设综合室、信息督查室两个机构;2018年设立区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区纪委区监委2019年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宝库,边实践、边学习,边学习、边实践。

  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清晰化。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突出政治的考量,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 (纪工委)合署办公。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根据区纪委区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更精准有力。在日常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变监督由“被动式”到“主动式”,由“背靠背”到“面对面”,由“模糊化”到“具体化”,与监督对象从“不认识”到“对上号”,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坚决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形成大监督格局。

  五是有力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聚焦重点人和事重拳惩治腐败。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把审查调查放在临翔政治生态的全局中来把握。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六是巩固深化发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深入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整改监督。

  七是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坚决纠正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问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拔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八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头坚定信仰、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尽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全面增强履职本领。严格规范用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不含公、检、法专项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 96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年初预算财政供养49人,2019年年初预算财政供养65人,新增16人,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7.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1317.46万元(本级财力1317.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年初预算财政供养49人,2019年年初预算财政供养65人,新增16人,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7.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16人导致预算数增加;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部门预算中减少监察体制改革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954.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25.98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7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5.00万元,以及纪委监委各种项目经费10.00万元(主要包含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网运行维护、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巡察工作、监察体制改革、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脱贫攻坚“五项机制”等工作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74.19万元(基本支出1174.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3.19万元、津贴补贴584.20万元、奖金1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3万元、住房公积金96.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7万元(基本支出128.2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12.13万元、工会经费16.14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1.1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9.1万元,增幅75.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0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9.1万元,增幅102.25%,变动的主要原因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关于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无偿调拨的批复》及《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编制的通知》,增加两张执法执勤车,故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9.1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1302.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15万元,增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4.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与上年对比增加320.96万元,增加3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与上年对比增加34.92万元,增加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遗属补助。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0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全会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的各项目经费如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网运行维护、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暨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巡察工作、脱贫攻坚“五项机制”等工作经费支出共计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0万元,造成减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区监委: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将原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局、临沧市临翔区预防腐败局、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机构和职责整合划入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公用经费112.13万元(日常的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工会经费1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2万元,增加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15.00万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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