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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负责跨县(区)、乡镇(街道)有关森林公安业务的重点行动、重特大案件、重特大事件的协调处置;负责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参与公安机关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对林区过境通道贩运贩卖毒品实施打击,负责林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督办查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督办查办野生动植物走私、贩卖、运输案件和侵占林地等案件;负责督办查办林业行政案件;做好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对森林公安队伍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情况实施督查。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队伍“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明显增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各项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具体抓在日常。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落实各层次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管党治党措施落在经常严在日常。强化民警思想动态分析,确保了管理体制调整期间,队伍思想稳定,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一是严厉开展打击非法贸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迅速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21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林政案件20件。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了林区安全。
3、规范执法工作有力推进。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及依法治区实践,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体系等环节入手,加大法制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组织开展执法质量网上考评,近3年案件倒查和执法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发现问题通过自查整改、督促整改,纠正了一些执法不规范问题,消除了存在的隐患。
4、着力服务全区跨越发展,扎实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做到访民情解民忧,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确实做好40户帮扶对象的精准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69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万元,增加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8万元,占总收入的86.32%,比上年同期增加40.19万元,增加7.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57万元,占总收入的13.68%,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辅警工资86.97万元,2019年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辅警工资104.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66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14万元,增加4.62%。其中:基本支出541.2万元,占总支出的81.98%,比上年同期增加65.69万元,增加13.82%;项目支出118.97万元,占总支出的18.02,比上年同期减少36.56万元,减少23.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含2019年结转数)39.02万元,2019年支出15.57万元;2、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12底到账未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69万元,增加13.82%,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含2019年结转数)39.02万元,2019年支出15.57万元,2、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导致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9.03万元,人均支出18.42,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6万元,人均支出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8.4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56万元,减少23.5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12底到账未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款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辅警服装、绿盾特情队装备及疫情防控相关防疫物资;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款项支出22.6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类涉林案件、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贸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3、2299901其他支出款项支出93.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辅警工资及购买辅警五险一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9%。比上年同期增加54.58万元,增加10.6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警员职务套改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比上年同期减少9.35万元,减少37%,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4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比上年同期增加13.93万元,增加59.7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2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4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比上年同期增加59.08万元,增加13.87%。主要用于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462.36万元、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2.6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比上年同期增加0.67万余,增加2.3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8.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预算的57.19%。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预算的7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2.8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贯彻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财政政策,在预算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9万元,下降7.8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66.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大队在预算范围内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批次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5万元,占99.08%;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大队开展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5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其他县区相关单位到我大队交流工作、执行公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74万元,增加50.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含2019年结转数)39.02万元与2019年支出15.57万元相比增加23.4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7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23万元,固定资产49.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9万元,较上年增长13.79%。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8.99万元,减少15.47%,减少原因是当年计提折旧/摊销;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29.87万元,增加32.01%,增加原因是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12月底到账未发生支出;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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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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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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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2.43 |
123.23 |
49.11 |
24.6 |
1.3 |
23.21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8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森林警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72.9万元(其中林业局转拨财政款98.77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72.9万元(其中林业局转拨财政款98.77万元)万元,支出108.4万元,支出率62.7%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3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