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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警大队的基本职能是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负责交通管理工作;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及驾驶员管理业务;承担道路交通巡逻任务;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2020年交通事故、违法处理、车驾管工作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办理事故案件数430起,同期下降64.89%;经济损失44.73万元,同期下降63.85%。
(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6881起,与2019年同期29629起相比,上升58.23%,扣车2744起,与2019年同期1725起相比上升59.07%;查处无证1310起,与2019年同期531起相比上升146.7%。刑事立案110起,刑事拘留10人,监视居住52人,移送起诉107起,取保候审63人次,行政拘留21人。
(三)车驾管情况:新车落户7752辆次,转移登记2262辆次,变更登记67辆次,车辆年检22311辆次。驾管业务初次申领2107人,增驾申请1414人,转入换证238人,补证换证3651人。
2.全市综合考评情况及成效
(1)考评情况。根据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对各县(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估,4月-11月临翔区得分综合排名居全市第一位。
(2)工作成效。全区“四项指标”全面下降,2020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此项在全区公安机关考核中满分3分;全区预防事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更好保障。
(3)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纳入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决定将8至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纳入《云南省公安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暨州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考核指标包括“8至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总得分”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情况”两项,分值分别为2.5分、0.5分,共计3分:按照交警
总队对各州市8至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总得分(共4个月)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扣0.05分(第一名得2.5分)的方式记分,8月份全市“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临翔第一名;得分2.5分,9月通报临翔第二名,得分2.45分。
3.各项公安交管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1)持续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工程。2020年,为积极应对当前城市道路交通面临的严峻形势与挑战,大队全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工程。按照2019 年 6 月 14 日临翔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依照《临沧市临翔区交通组织管理优化提升方案报告书》的内容,耗时三年,项目总投资2781.38万元,在全区选定28个点作为试点工程进行改造,其中前期优先开展实施的有16个点,项目已于2020年4月17日开工,全年已完成9个点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临翔区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破除交通拥堵“梗阻”,整治交通违法“乱点”,切实提高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的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2)从严抓实疫情防控。大队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等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2020年大队共出动警力11700余人次,警车2800余辆次,联合卫健等部门查验车辆355398辆次,核查人员616224人次,全力实现了全区病例零输入,也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表彰,目前防控工作至今仍在驰而不息的开展中。
(3)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大队民警挂钩蚂蚁堆乡忙糯、杏勒、一水及小河边4个村委会27个自然村49个村民小组,共计3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已全部完成脱贫。大队一如既往认真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严保帮扶措施扶到点上,落到根上,确保脱贫攻坚全面收官。2020年,大队共核查人员1819人次,涉及核查比对结果已向区扶贫办及各乡镇反馈,并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力求推动扶贫工作精细准确。
(4)强化源头隐患清零。运用“系统筛、路面巡、落地查”等综合手段,准确掌握“两客一危一货一网”等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信息,针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及时督促企业人员处理,确保隐患“清零”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企业检查36次,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企业检查12次,与“两客一危一网”企业签订《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16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16份,“两客一危”企业与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534份,签订率达到100%。
(5)抓牢路面执法管控。结合《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施方案》、扫黑除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等各类专项整治,强化与友邻部门联勤联动,坚持严管、严查、严处,勤务方式以开展高强度、密集型管理,突出对午后、夜间和周末、双休日、农村街天、婚丧嫁娶等期间交通安全管理,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各警种、各部门布控、查缉、拦截涉边跨境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及人员,加大对非法组织运送“三非”和“涉赌”人员、涉毒、走私、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非法偷越国(边)境、非法运营、非法枪爆物品、涉牌涉证等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6)加快推进“五小工程”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杨浩东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 全力降低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进一步筑牢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防线,临翔大队在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指导、部署下,紧密结合“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乡村旅游”、“沿边小康村”等工作,持续深化、拓展、维护好公路交叉 路口“五小工程”设施,使其在全区道路事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临翔交警对辖区262个公路交叉口进行排查,共需安装减速带167条1271.6米,爆闪灯94盏,警示桩1660棵,标志牌慢56块、T86块、Y20块、学校25块、村庄8块、强制减速74块、减速让行9块、停车让行88块、限速标志1块,凸面镜7面,震荡带9组。目前,临翔交警已将“五小工程”建设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排查情况上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并由临翔区公路局负责对项目实施。
(7)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双江现场会”精神,加强汇报对接乡镇党委政府,努力打造“以乡镇党委政府为管理核心、以乡镇交管站为管理平台、以村组劝导站为管理触角”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子;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推广应用,建立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在线率、使用率;加快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区劝导站建设。目前,临翔区102个行政村聘用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102人,建立交通劝导站82个,交通劝导员141人,完成警保合作劝导站5个,分别为圈内、蚂蚁堆、马台、邦东、南美,配警保合作劝导员8人。
(8)狠抓超载超限车辆整治。2020年04月01日,临翔站内正式启用抓拍系统对过往冲卡大货车进行查处。大队固化联合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强化协同配合,全力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抽调警力在云南省道路交通检验检测站临翔站实行24小时值守,并安装治超站电子抓拍系统,实施驻站联合执法, 积极配合与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在查获大货车超限超载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临翔大队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和记分,并对大货车所属企业进行约谈,责令所属公司进行整改。2020年以来,共出动警力884人次,警车234辆次,检测货运车辆69236辆次,查获超载违法118起,监控抓拍违法2684起。
(9)聚焦交通安全宣传,提升遵规守纪意识。大队以安全宣传打头阵,路面整治为支撑,以“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教育为抓手,深化警示教育工作,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心,邀请单位、学校、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和驾驶人进基地进行学习和培训;同时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融合,结合近期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开展全方位、高频率的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重要节庆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及恶劣天气道路预警信息、路况信息;继续开展农村劝导站建设、劝导员培训活动,组织劝导员检查、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形成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使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2020年以来,大队共上报信息434篇,中央级媒体采用9篇,省级媒体采用32篇,市级媒体采用148条,开展大直播12次,进企业、进校园等开展宣传共计199次,悬挂横幅标语86条,发送提示短信20000余条,警示教育室培训人员19000余人次。
(10)狠抓队伍教育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实践活动、“三个规定”及“坚持政治建警,坚持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要求,结合每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小组会,党支部会议,组织广大民警、辅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向人民警察队伍授旗训词、《“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撰写学习心得,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规定动作,对民警、辅警组织学习全覆盖,确保过程不变形,不走样,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担负新使命的临翔公安交警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3,59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7.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6.5万元,占总收入的2.4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97.43万元,同比上升24.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1.75万元,同比上升23.24%;其他收入增加35.68万元,同比上升70.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队列收列支收入增加,向烟草公司联合工作经费及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争取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3,62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31万元,占总支出的66.94%;项目支出1,197.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64.03万元,同比上升4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4.01万元,同比增长10.18%;项目支出增加840.02万元,同比上升234.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临翔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工程开始建设,加大对该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4.31万元。与上年2,200.3万元对比增加224.01万元,同比增加10.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一般公用经费支出资金保障较2019年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2%。年末实有民警64人,一般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36万元。民警工资总额1301.97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0.34万元/年; 协管员、城区交通安全监督员工资总额971.41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5.14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7.53万元。与上年357.51万元对比增加840.02万元,同比增长234.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保障有所提高,临翔区交通组织管理优化提升工程开始建设,加大对该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2万元,其中:办公费3.11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8.35万元、差旅费5.46万元、维修维护费17.66万元(购买电脑耗材及办公楼维修费)、租赁费64.22万元(违法车辆停放场地租用费、红绿灯及监控网络租用费等)、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3.1万元、专用材料费26.56万元(宣传展板、布标等制作)、被装购置56.48万元(民警及协管员警用服装购置)、劳务费39.76万元(临时工工资、审计费等)、委托业务费26.55万元(检验鉴定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1万元(执勤执法车油料、修理、保险等费用)、其他交通费0.57万元(租车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等);资本性支出848.1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0.6万元(洗手台建设)、办公设备购置25.07万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56.41万元(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755.57万元(主要用于临翔区组织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大型修缮10.46万元(违法办维修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2,464.15万元对比,增加1082.37万元,同比增长43.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临翔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工程开始建设,加大对该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2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7%。与去年同期2,134.97万元相比增加1130.43万元,增长52.9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1992.28万元、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0万元、执法办案-商品和服务支出219.43万元、执法办案-其他资本性支出528.7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302.23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临翔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工程开始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与去年同期102.1万元相比增加4.18万元,增长4.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7万元、离退休人员安家费0.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及工伤保险)1.67万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8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比上年同期69.43万元增加20.49万元,增长29.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8.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类)支出8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与上年同期83.63万元增加1.39万元,增长1.6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81万元,支出决算为80.52万元,完成预算的84.93%。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52万元,完成预算的8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困难,公务用车运行费未能及时结算支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3万元,下降5.07%。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万元,下降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公务用车运行费(修理费)未能及时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9万元,与上年98.02万元对比增加52.88万元,同比增长53.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保障较上年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干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39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68万元,固定资产969.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9.87万元,其他资产879.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731.4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2.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2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7.4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755.57万元。资产增加的原因是购买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73平方米,账面原值56.2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0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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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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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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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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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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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393.92 |
494.68 |
969.54 |
663.74 |
43.44 |
262.36 |
|
|
49.87 |
8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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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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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97.53万元,共2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本年拨付项目经费1186.96万元、上年结转230.06万元,支出1122.22万元,支出率79.2%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交通管理组织优“减量控大”等方面的工作精准发力,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