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索引号
gafj/2023-00039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27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作者:临翔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8 字体:【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办理材料 1.新办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3)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测量设备清单(原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复印件);(应附银行入账凭证、银行征询函等文件(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5)净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6)专用设备净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附设备清单和购置证明(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7)自有或租用仓库证明文件(复印件);

(8)由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仓库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原件);
(12)《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复印件(纸质);
(13)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文件(原件);
(14)近3年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材料(复印件);(仅限申请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每项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的材料需包括爆破作业项目合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设计施工文件、安全评估合同及报告、安全监理合同及报告、完工证明。)
(15)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爆破作业项目材料(复印件);(仅限申请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文件;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
(16)爆破作业区域证明(复印件)。(仅限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2.到期换发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3)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测量设备清单(原件);

(4)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复印件);(应附银行入账凭证、银行征询函等文件(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5)净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6)专用设备净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附设备清单和购置证明(仅限申请营业性作业单位提交))
(7)自有或租用仓库证明文件(复印件);

(8)由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仓库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11)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原件);
(12)《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复印件(纸质);
(13)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文件(原件);
(14)近3年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材料(复印件);(仅限申请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每项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的材料需包括爆破作业项目合同、《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表》、设计施工文件、安全评估合同及报告、安全监理合同及报告、完工证明。)
(15)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爆破作业项目材料(复印件);(仅限申请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文件;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
(16)到期换发申请(原件);
(17)爆破作业区域证明(复印件)。(仅限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
3.依申请变更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治安保卫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5)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原件); (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6)《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复印件(纸质);(根据变更内容选择)
(7)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爆破作业项目材料(复印件);(根据变更内容选择)(仅限申请一、二、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交。2013年以后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设计文件;2013年以前的每项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公安机关审批文件和设计文件。)
(8)变更申请(原件)。
4.补证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2)补证申请及其证明材料(原件)。
5.依申请注销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单位为军队系统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
(2)注销申请(原件)。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申请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向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二处(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656号)提交材料;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统一办证窗口(未设统一办证窗口的,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部门办公地点)提交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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