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0年11月以来,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警大队围绕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向广大农村居民开展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无牌无证驾驶危害大。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 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文明驾驶。无证驾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二、面包车不超员载人。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 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 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
三、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 紧急刹车或侧翻时 , 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 有效減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所以驾乘车辆时请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四、货运车辆不超载。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 还容易使车辆转向困难、刹车失灵, 进而导致交通事故。
五、酒后驾危害大。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摩托车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減弱等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 驾车不饮酒!
六、不驾驶报废车辆。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
七、农用车辆不得载人。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农用车与其他车车两发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1月1日至9日,临翔交警共进村市集宣传8次,发放宣传单1500张,接受宣传群众达3000余人,通过宣传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常识,营造广大农村居民“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