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凤翔街道)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全区生猪交易市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11-22 16:43 作者:临翔区凤翔街道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5 字体:【

    今年8月初以来,我国辽宁、河南、江苏、黑龙江等省相继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我省的昭通市镇雄县、普洱市相继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为进一步加强临翔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暂时关闭我区境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暂时关闭全区所有生猪交易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市场上进行生猪交易。生猪交易实行“点对点”的交易方式流通,即生猪通过产地检疫合格后,从“养殖场(户)到屠宰场”或者从“养殖场(户)到养殖场(户)二次饲养”点对点的方式流通。

    二、即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昭通市、普洱市及所辖县(区)购买、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区饲养、屠宰、交易。省内其他州(市)、县(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区必须附有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标识。严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场,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产品流出屠宰场、流入市场。

    三、严禁随意处置、转运、食用病死生猪及其产品。病死生猪必须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立即关闭辖区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对利用生猪交易市场关闭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生猪交易市场复市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8年 11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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